济南市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对十一运来宾在济南期间旅游接待给予优惠,优惠涉及车辆通行、公交乘车、景点观光等各个领域。物价部门还严禁旅游景点借机涨价,以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根据通知,自2009年10月8日至2009年11月8日期间,凡配有十一运会有效证件的车辆,可凭证免缴停车费;凡配有十一运会专用号牌的车辆,可免费通行;在主要道路收费站口设立十一运会专用通道;凡持有十一 济南市物价局方面认为,对十一运来宾在济南期间旅游接待制定优惠政策,是举全市之力做好来宾旅游接待服务工作、展示“好客山东”良好形象、确保十一届全运会顺利召开的重要措施,济南各县市区物价局必须采取措施,把车辆通行、公交乘车、景点观光等优惠规定落实好。 另外,物价部门还将加强全运会期间市场价格和服务收费情况的监测和分析预测,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测预警,随时上报。对已经发生的价格问题将立即组织监督检查,制止价格违法行为。12358热线将认真受理价格举报,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张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