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近日出台《关于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在全区50个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启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试点工作,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各个岗位,从而建立起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 该区组织各重大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各拆迁指挥部紧密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立足单位、部门和岗位三个层面, 针对查找出来的每个风险点,该区围绕“项目规划立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党员干部廉政勤政、部门履行职责”五个关键环节,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近6186条,制定廉政承诺3125个,确保风险点出现在哪里,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