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济南主赛区空中安全,省政府决定,自2009年10月10日起至2009年10月28日止,在济南奥体中心半径100公里范围内包括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市区域内,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低空慢速小目标进行飞行活动。 禁止飞行的低空慢速小目标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 其间,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体育、海关、气象、工商等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