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 正文

发改委公布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 10月22日执行

1
青岛新闻网 2009-10-02 11:27:01 中国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

    调整后的价格从10月22日起执行。与现行规定价格比,有45%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2%左右;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

    《通知》明确,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不区别具体生产经

营企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相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可依据市场供求情况,在不超过零售指导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价格。

    《通知》规定,原来针对具体企业定价或特定包装规格定价的药品,作为基本药物销售也要执行此次公布的统一零售指导价格。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市场购销价格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调整价格;各地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附表所列价格自2009年10月22日起执行。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网幕焰火已申报吉尼斯 烟花首次呈现立体画面
下一篇:国庆黄金周首日:阅兵成焦点 出游人同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