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娃之争”昨天终于定论,双方和平“离婚”。达能和娃哈哈集团当天宣布,双方已达成友好和解,达能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但该方案目前尚须得到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宗 合 陈春林 结怨:娃哈哈拒绝达能再次收购 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成立合资公司,达能出资4500 和解:达能“不进则退”出售股权 昨天在北京,娃哈哈和达能签署了和解协议。和解方案显示,达能和娃哈哈将终止其现有的合资关系,达能已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对于这一和解方案,达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弗兰克·里布表示:“达能和娃哈哈之间的合作,建立了中国饮料行业中一个强劲的、受尊敬的领先企业。我们相信,在其未来管理层的领导下,娃哈哈将继续取得巨大的成功。”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先生指出:“中国是一个开放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一个宽容的民族,中国的企业愿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世界知名企业进行合作,共同发展。” 猜测:娃哈哈或3亿欧元接手股权 达能51%股权会卖多少钱呢?此前有媒体报道,达能已向娃哈哈开出16.2亿欧元转让款,而娃哈哈方面只愿支付2.94亿欧元。一位娃哈哈内部人士昨透露,转让价格基本满足娃哈哈提出的要求,但具体数字不便说。“反正数额不高,高了就不跟他们谈了,现在这个结果让娃哈哈很振奋。”如按该人士的说法推测,也就可能是差不多3亿欧元。不过达能和娃哈哈官方都未给予确认。 此前就有消息称,达能希望借汇源股权转让一事将娃哈哈股权转让给可口可乐,不过按和解协议看,股权会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娃哈哈内部人士透露,应该是娃哈哈自己接手,至于资金来源,娃哈哈应该可以自己解决。因此,如果一切都如实,娃哈哈与达能所有的合资公司都将被娃哈哈收归自有,备受关注的达娃之争也尘埃落定。 专家:和平分手有利双方发展 对于“达娃之争”的这个结局,首都经贸大学教授蒋泽中表示,处理结果充分表明了达能在双方合作上的战略退出,这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如果双方继续这场持久战,将对各自的发展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外国企业到中国如套用国际上成熟的法律准则明显会水土不服,而中国企业未来要发展必须要有国际化的意识。”他表示。 “达娃之争”娃哈哈代理律师钱卫清表示,达能此前在所有的官司上都输了,但合资公司一旦解散,对双方损失都很大,所以双方最好的结果就是达成和解。“达能其实一直没有对娃哈哈进行管理,相当于一个财务上的投资。”他表示,此次达能的退出,对于娃哈哈来说会有一个新的发展机会。东方证券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助理林静表示,双方的官司打了这么多年,达能退出是必然的事。 双方和解后,娃哈哈会有更多精力放在主营业务上,轻装上阵。目前,在中国饮料行业版图中,娃哈哈仍然有不错的市场地位。 ●网友观点 外国公司和中方合资,恶意收购不少。有的合资前几年亏损,然后再增资,中方没钱只好把股份转给外方。 中国的品牌都应该保护好。 这是一个戏剧性的结果。中国走向世界的步伐在加快,合作与竞争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主题。或许有人认为,只要是竞争,要么两败俱伤,要么胜者为王败者寇。实际上,有一个更好的结局:那就是以和为贵,在竞争中取长补短,在合作中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附:达能娃哈哈从联姻走向诉讼再到和解历程 ●1996年达能-娃哈哈联姻。 ●1997年-1999年,娃哈哈与达能签署《商标转让协议》,欲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国家商标局对此未予核准;双方于1999年再次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997年至今,娃哈哈集团旗下的非合资公司壮大发展,产品沿用“娃哈哈”商标。 ●2006年4月,达能要求以40亿元的净资产价格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遭遇娃哈哈的强烈抵制。 ●2007年12月-2008年4月,在两国政府协调下,双方中止了法律程序进行和谈。达能要求以约200亿的价格将其投资在合资公司的不到14亿元人民币股权售给娃哈哈,被娃哈哈拒绝。 ●2007年5月至今,达能正式启动对娃哈哈的法律诉讼。此后,双方进行了数十起国内外官司战,但达能几乎无一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