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大部制”改革方案出台,将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设立城市管理特勤大队,配合、协助城市管理执法。“城管公安”的出现,不仅能有效减少暴力抗法,城管执法人员在暴力抗法中被动挨打的尴尬局面也可以得到根本解决。 城管公安,你是姓“管”呢,还是姓 “贩”?或者姓“管贩”? 姓“管”,那就是城管的跟班,摊贩的对头,城管有了“双重保险”,而小商小 君不见城管有多少行头?防割手套,头盔,面罩,警棍,而城管公安又有多少行头?辣椒水,手铐,手枪,警网,两套班子一齐出动,这不等于给城管又多了一道保险? 而小商小贩从来都是肉身,没有保险,没有对抗的手段,他们只是一帮为挣口饭吃而摆摊的百姓,何必动用两套保险的城管加公安的怪物来对付? 姓“贩”,那就是保护小商小贩的利益,尽量保护他们不受城管的侵害,尽量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尽量让他们有生存的空间,这倒是一个好主意。然而,“城管公安”开宗明义,公安人员可以随队城管上街执法,不仅能有效减少暴力抗法,城管执法人员在暴力抗法中被动挨打的尴尬局面也可以得到根本解决。“随队”,“打倒暴力抗法”,“保障城管不被动挨打”,这不是一面倒向城管了吗? 姓“管贩”,也就是姓“管”又姓“贩”,是站在城管与小商小贩之间的缓冲地带,这也是一种合理存在,不偏不倚,倒也不错,但此种状态下的城管公安,根本用不着叫做“城管公安”,而仍然是“公安”为好。 今天出现了“城管公安”,何时再出现“小贩公安”?假如再出现一种叫作“小贩公安”的警种,则似乎更是一种讽刺。(李振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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