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小晶 前两天才听人说笑话,说大学快毕业时俩哥们喝高了,搂抱着坐宿舍前的空地上数星星,你一颗我一颗的不亦乐乎,偏偏这晚没星星还下着雨,结果第二天早上大家一看,两人躺在水洼里呼呼大睡,一人还嘀咕着:一万零八十,一万零八十一…… 不知道这俩哥们有没有病上一场,他们的故事将成为校园的一个传奇。很多年后,估计同学会时还会有人打趣两句:今晚谁也不许走,数星星去。酒喝到这 支持者的理由很充分。喝高了,神志不清,还要骑着车上路,这不是拿公众的安全开玩笑吗?况且现在的电动车太猛了,一不留神,超个奔驰是常事。不仅要罚,还得重罚,这样才能保护更多的人。 当然也有人反对,因为他们觉得这样的处罚侵犯了喝酒的权利。有人就问了,那么,醉酒走路该罚多少呢?再进一步推理下去,是不是喝醉了就得受罚;再往下推,喝酒的是不是都要罚?呵呵,逻辑挺“严密”,结论挺荒谬。 争得那么热闹,其实毫无意义。为什么?答案早有了。《道法》规定,“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畜力车的”,可处50元罚款。法律告诉我们了,你喝酒,咱管不着,你喝醉了自己数星星去,咱也不管。但喝醉了还骑个车满大街晃,这个可以管。 有了法律,就意味着某种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违反者必然要受到惩罚,再去争论它该不该受罚,是不是有点可笑? 《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有点年头了,到今天还被拿出来热议,是因为大家都忘了里面还有这么一条,错把旧词当新曲了。杨先生肯定不是第一个醉酒骑电动车的人,却在严打酒后驾驶的“机遇”下,成就了个第一。这姗姗来迟的第一,证明了道法施行到现在的五年间,这条法律根本没有发挥作用,形同虚设。 真该去找找看,还有多少法律被遗忘了。被公众遗忘了还不要紧,就怕连执法者也忘了个一干二净。猛然间拿出来用一回,真还成了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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