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重来,就是金山银山我都不会动心” 江苏盐城市交通局原局长陶超的人生悲剧警示领导干部一定要洁身自爱 陶超,江苏省盐城市交通局原局长,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2年9月被盐城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陶超在担任盐城市交通局局长的1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9人所送钱物折合人民币共 这是前不久陶超在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中所作的现身说法。 是党组织把我从一名大学生培养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受党教育多年的我,为什么会晚节不保,走上了犯罪道路?经过这几年狱中的学习改造,我认为导致自己走向犯罪深渊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蜕化,私欲膨胀;二是信奉金钱至上;三是骄傲自满,狂妄自大;四是心存侥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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