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认定,这笔巨款为老赖和儿子共同家庭财产 我市悬赏执行第一案,悬赏至今5年有余,5年中,不但没执行兑现,悬赏者还被老赖的儿子告了。因为法院在老赖家里查获到老赖儿子名下的银行卡,卡上150万元存款被冻结。老赖儿子为此提出了“案外人异议”的诉讼。 这也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例案外人异议之诉。目前,此案尘埃落定,市一中院二审认定,冻结的150万元存款是老赖和其在读大学的儿子共同家庭财产。 悬赏20万元征集线索 据法院调查,小龙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为小龙母亲罗某曾陷入一桩经济纠纷中,被北碚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这起执行案的执行本息从7年前的36万余元累计至今,本、息、罚息已有上百万元。一直没法执行到位的原因是,法院无法查到担保人罗某和借款人龙某的财产线索。 执行过程中,法院和当事人郑永玲想到悬赏征集线索。2004年6月4日,一份以北碚区法院名义的悬赏公告在本报头版刊登,当时承诺的最高奖金20万元。 北碚区法院执行法官表示,2008年7月25日,他们接到“罗某在炒股”的线索后,凌晨出动前往搜查。 老赖儿子卡上有巨款 执行法官从龙某、罗某家里的窗式空调里,搜出三张银行卡。另外还从其家里搜出健身卡、美容卡、2000多元港币、1万余元现金人民币等。法院调查到,其中一张银行卡持卡人是罗某1988年出生的儿子小龙,卡内尚有余额152万元。从银行交易记录显示,罗曾以代理人的身份从该卡取款47万元。 同时,法院还调查了解到,在搜查到银行卡当时,小龙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法官纳闷了,一个大学生,怎么会有百万巨款?最后,法院将卡内的150万元进行冻结。 对于法院的冻结,小龙提出异议。北碚区法院裁定,小龙是在校学生,没有经济来源,认定这笔钱是小龙和其母亲罗某母子二人的家庭共同财产。小龙不服,在2008年10月15日把悬赏的申请人告了,要求确认卡上的存款是他的个人财产,并解除冻结。 150万为家庭共同财产 北碚法院一审认为,罗某和小龙是母子关系,至今仍共同生活,属于家庭共同成员。而小龙至今仍在大学就读,小龙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有合法、独立经济来源。而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查到罗有多笔财产去向不明的情况。为此认定,冻结的150万元存款是小龙和其母亲的家庭共同财产。 一审判决后,小龙上诉到市一中院。市一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合理合法,遂驳回小龙的上诉。记者 罗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