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26日讯 昨晚8时,崂山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兵分两路,由分局领导带队,对张村河流域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突击夜查,共检查10家重点污水排放企业,涉及食品、饮料、制药等行业,标志着张村河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 崂山环保突击查10家 重点污水企业 此次突击夜查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部署的方式,由崂山环保分局领导班子现场研究确定检查企业名单,现场指定参加夜查行 环保局崂山分局局长同企业环保人员进行现场交流,强调作为污水排放企业,要树立高度社会责任心和环境保护意识,要全面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和人员培训,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检查组又连续对4家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并进行了采样登记。检查现场发现各企业设施均正常运行,现场管理比较规范。 10月底前重点张村河环境专项整治 记者还了解到近期,青岛新闻媒体对张村河水域污染进行了连续报道,针对报道中披露的问题,崂山环保分局高度重视,已拟定严密翔实工作方案,决定从现在到10月底,采取突击检查、夜查、巡查等方式,开展张村河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下一步,崂山环保分局将以强化张村河等重点流域环境安全为重点,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排污企业检查,抓大不放小,杜绝偷排、漏排和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稳定。(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相关新闻: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情况 黄绿标制度缺乏后续跟进措施 青岛新闻网9月25日讯 今天中午,在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市北区、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市部分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安全检测机构和维修治理企业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成两个检查小组,分别察看了市北区、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市部分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安全检测机构和维修治理企业,仔细听取了区、市政府关于《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人大常委会领导指出,《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市抓住筹办奥帆赛的重大历史机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大举措。自2008年3月1日 《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 主要问题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缺乏统筹协调管理机制,“黄绿标”制度没有后续跟进措施,使得该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机动车污染防治重点还不够突出,没有从污染的源头加以控制,三是存在柴油车“绿标”“门槛”低、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度较慢、“国Ш”车用燃油供应脱节、外地牌照车辆管理存在“空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不同步、市内七区的环保检测站有一半与安全检测站分离、五市目前没有具备机动车排气污染维修治理资质的企业, 给群众维修排气检测超标的车辆带来不便等情况。 就以上问题,市人大常委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尽快建立起机动车污染防治统筹协调管理机制,统一规划、调度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尽早按照《条例》第五条的要求,“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划”。 二是 向高频使用的社会车辆推广清洁燃料和替代燃料。建议加快加气站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供气能力。同时,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在燃气汽车生产、改装、零部件生产、加气站建设、燃气汽车购买和使用等环节给予税收、资金等方面的优惠。对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进行部分补贴。 三是建立环保与交警部门机动车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推进环保和安全检测站“一站式”服务,为群众参加车辆年审提供便捷服务。 四是加强外地入市车辆的监管。在进入市区的主要道路口设立检查点,对外地车辆进入我市行驶的车辆进行检测,对检测合格的,发放临时环保合格标志;对检测不合格的,不准进入。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高污染或冒黑烟车辆。 五是加大对维修企业的监管。逐步提高具有维修治理排气超标车辆资质的维修企业的覆盖率。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将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征集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具体意见,经常委会审议后转送市政府及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执法检查报告及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报告将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市人大有关领导和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的有关领导将参加本次执法检查活动。 (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通讯员陈滨 孙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