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25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全市中小学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体组织学生上课或补课。假期,市教育局将加强随访督查,对违规办学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 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 全市中小学节日期间实行封校 节假日期间,引导家长监督、帮助学生在节日期间落实好饮用中药汤剂、坚持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测表等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对节日期间离校师生的摸底统计,全面掌握节日期间师生离校活动情况。 全市中小学节日期间实行封校,严禁在校内组织各种聚集性活动。 国旗要在清晨升起 傍晚降下 市教育局通知,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做好节日期间国旗升挂工作。要指定政治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本单位国旗升挂工作。升挂国旗设施存在故障的要抓紧修复,国旗陈旧破损的要及时更新,确保国旗升挂工作的严肃性。国旗要在清晨升起,傍晚降下。(青岛新闻网记者 孙璐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