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的一处简陋陈旧的农村电线杆,是用木棒捆绑而成,安全隐患严重。 重庆江津区李市镇孔目村一社的一名电费收费员,手持农民的电费缴纳单据。上面显示着孔目村一社农民陈治洪,2009年6月共用电7度,却分摊了164度电的损耗,实际缴纳电费88.9元,平均每度电12.7元。 重庆江津区李市镇孔目村一社村民陈治洪的一张电费缴纳单据。上面显示着陈治洪2009年4月共用电5度,却分摊了150度电的损耗,实际缴纳电费80.6元,平均每度电16.12元。 本报9月15日刊发《用一度电,最高竟收60元———电力企业争利致重庆3万农民受困》,反映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部分村社由于没有实行农村电网改造,3万多农民因此无奈使用“高价电”,其中最高甚至达到一度电61.9元。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天价电”是如何形成的?日前,重庆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江津区物价、税务等部门,全面调查了近年“天价电”的来龙去脉,多年来一直为3万多农民供电的江津区阳石电力有限公司,实际上没有供电营业许可证和电力设施安装许可证,无供电资格,不按规定抄表到户,并有涉嫌价格违法、偷税漏税等行为。 “电老虎”竟无供电资格 记者从江津区阳石供区问题调研组了解到,成立达11年之久、供电片区达12000多户的阳石电力有限公司,竟到目前为止仍无国家电监委华中电监局颁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和电力设施安装许可证。江津区农村电网改造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从供电伊始,阳石电力有限公司就没有办理所需证件,根本无供电资格。阳石电力公司在没有供电资格的情况下无证经营,已涉嫌非法营业,应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了解到,解决阳石电力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问题的根本途径是移交供区,实行农村电网改造。为此,当地政府多年来一直进行协调,希望阳石电力有限公司能够把供区移交农网改造的承贷主体江津供电公司,但是协调无果。 对于阳石电力公司无照供电的行为,地方政府身陷两难境地,一直难以查处。“假如查处已经供电多年的阳石电力有限公司,该公司就可能大范围停止供电,三万多农民连基本用电权利都不能保证,情况只能更坏,社会稳定也会受影响。”李市镇镇党委书记李强说,“农民要用电,可政府总不能自己发电啊!我们真是心急火燎也没办法!” 不抄表到户涉嫌价格违法 除了无供电资格之外,重庆物价部门还调查发现,阳石电力公司涉嫌价格违法,供区内大部分用户未实行抄表到户,农民没有享受到城乡同价的电价政策,实际缴纳的电费在每度0.52元的基础上,加收分摊电损。其中孔目村和两岔村一般每度电分摊2至3元,多的每度电分摊甚至达到15元左右。创下分摊电价“纪录”的孔目村二社的陈昌德,他家在2007年5月只用了一度电,分摊电量达到118度,居然交了61.9元电费,号称“最牛电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