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某村村民刘某本来高高兴兴到朋友家赴宴,却因几句口角和同样被邀请而来的男子发生争吵,继而打斗闹出人命。24日,记者从崂山法院获悉,刘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赔偿死者家属51万余元。 今年4月,刘某在邻村栾某家中与许某等人一起喝酒,其间,刘某和许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打斗。刘某与许某一起从炕上摔下,刘某从地上坐起,向仰面倒地不动的许某面部打数耳光,又穿上皮鞋,向许某胸腹部踢跺数脚 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殴打许某的基本事实予以供认,但辩解他并不是故意要伤害许某。法院认为,许某仰面倒地不起,已不能对刘某造成人身威胁,但刘某仍继续对许某扇耳光、踢打,属于故意伤害。鉴于刘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记者 郭强 张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