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马鞍山市原副市长吕金宝涉嫌受贿百余万元被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悉,这起案件不久将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出生于1957年3月的吕金宝,是安徽省无为县人。 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入党,曾在中央党校函授政法专业学习。案发时系马鞍山市副市长。曾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委副书记、金家庄区区长、金家庄区委书记、金家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1月任 翻开吕金宝的履历,可以看到,他当过下放知青,做过纺织工人,一步步走到副市长的位置。今年1月21日吕金宝因涉嫌受贿罪被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侦查终结后,以吕金宝涉嫌受贿罪,于今年6月23日将此案移送至合肥市检察院查办。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吕金宝1997年至2008年11月间,利用担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委副书记、金家庄区区长、金家庄区委书记、金家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鞍山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为马鞍山市大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鞍山衡顺建筑有限公司、葛某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受贿总金额达百余万元。 据悉,这起受贿案是因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受贿案而“浮出水面”的。(杨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