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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胸验肺事件留下的四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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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18 14:18:37 新华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作者:曾志杨

    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6日,张海超证实,他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9月16日 新华网)

    “开胸验肺”事件终于尘埃落定,我们在为张海超感到庆幸的同时,心中仍抹不去一丝苦涩,其中留下的问题让人深思。

    其一,“有法不依”的状况还要维持多久?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生产安全,国家出台的有关保护

条例可谓不少,但往往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种种阻碍。张海超之所以要“开胸验肺”,就是因为工伤鉴定部门对医院的检查结果不予认可。如果鉴定部门能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张海超一个说法,事情又何至于弄到非“开胸”不可的地步。

    其二,农民工何时能走出维权难的困境?张海超事件披露之后,社会舆论反响强烈,惊动了各级领导,最终才得以解决。中国一亿多的农民工,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例当属不少,如果都需要像张海超那样做出惊世之举,那我们的劳动关系如何做到和谐,社会又如何实现和谐?要做到此类事件不再发生,需要企业依法办企,有关方面依法办案,舍此别无他路。

    其三,无视劳动者健康的用工现象何时能得以禁绝?办企业、求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君子爱财也应取之有道,以牺牲劳动者身体健康为代价来换取利润,只能说是为富不仁。就此取得的利润,企业又岂能问心无愧,安心享受?这样的企业若长期存在,不知道将来还会出现多少个“张海超”!

    其四,“人治”现象何时才能销声匿迹?张海超是企业忽视生产安全的受害者,本应“有理走遍天下”,但他却落到了求告无门、走投无路的地步。只是最后经媒体披露,河南省领导得知此事后,亲自作出批示、督责,事情才出现了转机。古人云:制定民安,如今我们一些地方和部门却有法不依,非要领导出面方才解决不可。如果办事都这样,凡事都要领导亲自过问,那我们制定的法律法规岂不成了摆设?张海超“开胸验肺”遭遇的痛苦警示我们,只有尽快完善法治,群众的切身利益、合法权利才能以最小的成本和代价得到实现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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