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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小女孩模仿电视剧抢手机 作案动机是觉得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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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18 10:53:20 广州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有上升趋势

    所犯案件类型多为“盗窃案”

    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少年犯中,有4名女孩子,最小的只有15岁,因为从电视上看到抢劫很好玩,竟然模拟电视情节在偏僻小巷里抢劫一名女行人,所得仅有一部山寨手机和6元。4人被赶来的治安员抓获。近日,她们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昨日,东莞市第二法院向媒体通报称,目前该院辖区内未成人服刑人员共有45人,其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只有15岁,大部分都来自外地。法官介绍说,这些未成年人所犯的案件类型集中在盗窃案,“很多人是觉得好玩而犯罪”。

    9月16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首次对未成年服刑人员展开帮教。该院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在每一份判决书的后面,法官都会写上一段“法官寄语”,劝其悔过自新。

    核心提示:

    案例一:

    4女孩小巷抢劫6元

    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的高墙内,住着39名未成年人,在正式的文件里,他们被称为“未成年人服刑人员”,在日常生活中他们被叫做“少年犯”。这群少年犯里有4位女孩子,我们不妨叫她们阿秀、阿霞、阿丹、阿芳,她们是湖北老乡,曾经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最终因同一宗抢劫案被判刑。

    阿秀、阿霞、阿芳3人在家上过初中,阿丹仅上过小学。阿秀年纪最大,17岁;阿霞年龄最小,15岁。由于家里穷困,4人尚未成年就辍学在家,先后来到东莞打工。后又因受不了辛苦的工作,4人先后离厂。

    失业后,4人一次一起看电视剧,电视上正好播放一个抢劫的情节,她们觉得“抢劫很好玩”,萌发了也去玩一玩的念头。

    去年8月的一天凌晨1时许,4人在大路上看到一名女子独自行走,4人就将该女子拉进附近的一条小巷里,模仿电视剧的情节,抢得一部山寨手机和6元现金。作案后,惊慌失措的4人逃到一家旅店躲了起来,跟踪而来的被害人带领治安人员将她们抓了个正着。由于案发时尚未成年,她们被分别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作案动机:“觉得好玩”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法院了解到,该院所管辖的虎门、厚街、沙田、大朗、长安、大岭山6镇,共有未成年人服刑人员45名。大部分都来自外地。法官介绍说,这些未成年人所犯的案件类型比较集中,有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绝大部分是盗窃案”。

    东莞市第二看守所所长罗伟强说,未成年犯罪最突出的共同点,就是法律意识的淡薄甚至无知,“很多人是觉得好玩而犯罪”。

    案例二:

    凌晨偷舍友财物

    17岁的张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在家,独自来到东莞长安打工。今年6月1日3时许,张某趁同宿舍3名工友熟睡时,盗走工友周某钱包里的3200元和放在床头的一部手机及证件,偷走工友曾某放在床上盒子内的现金300元和枕头边的手机。

    张某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如今身在高墙内的张某已经有一年多没见过父母了。张某说,当初拿别人的钱财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一时贪念,不知道会蹲监狱”。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他对电器却很精通,以前还修过电脑。明年1月1日,张某就要刑满出狱了,他告诉帮护干警,“我出去后会好好做人”。

    帮扶“少年犯”

    9月16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负责人带领干警来到第二看守所,对该院近期审判的22名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了回访,为他们带来了月饼、水果和法律书籍,“这是第二法院自挂牌成立以来首次开展对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

    第二看守所所长罗伟强说,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有上升趋势,“为使他们改过自新,看守所采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以最终感化、挽救这些误入迷途的孩子。”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院长陈葵说,该院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联系东莞市法律援助处为每位未成年嫌疑犯提供免费律师,对社会危害不大、特别是有自首、立功及悔罪表现的偶犯、初犯,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尽可能减少再次犯罪的几率。

    据了解,在每一份判决书的后面,法官都会为未成年的被告人写上一段“法官寄语”,动之以情劝其悔过自新。(文\图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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