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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亿元骗贷案背后 家贼外鬼相互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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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17 11:28:36 法制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俗话说,大树底下好乘凉。

    几个无业游民躲藏在一棵在银行身居要职的“大树”制造的“荫凉”下,先后伪造金融凭证三十多份,骗贷上亿元……

    “咱们这的××银行管理层大换血了?”

    “是啊,好像是让人骗走了上亿。”

    ……

    近来,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的街头巷尾都在谈论着这样的话题。

    话题缘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的一起金融诈骗案———一伙无业游民,几个银行“硕鼠”外加一个“居心叵测”的富翁相互勾结,倚靠一棵在银行身居要职的“大树”制造的一片“荫凉”,先后伪造金融凭证三十多份,骗贷人民币一亿一千多万元。

    记者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拿到的此案的判决书厚达55页。这份判决书向世人“披露”了本案中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

    一应俱全

    里应外合“富翁”撑腰

    2006年年末的一个下午,正在辽宁省鞍山市某银行立山支行柜台忙碌的孔德智像往常一样接待着顾客。

    “怎么不认识我啦?”一句问话让孔德智一愣,抬眼一看,原来是前不久才认识的抚顺人杨景文。

    “兄弟,这回我找你可是有正经事。”原来,杨景文近来无事可做,手头越来越紧,在与别人的一次闲聊中,听说“用空白存单贷款”可以赚大钱,便动了心,不过他明白,这个发财之道需要“里应外合”。

    听了杨景文的计划,孔德智当即表示愿意合作,但是提出事成之后要600万元的好处费。两人一拍即合。

    2006年12月25日,杨景文将两笔各1000元的款项存入银行后,孔德智虚假打印了两张空白定期存单。

    下一步就是以假充真———在空白存单上打上所需的存款数额并盖章。在经过“专业”处理后,两张各存有1500万元的“存单”出炉了。

    道具“假存单”准备齐全后,杨景文的计划就进入最为关键的一步———寻找放贷银行。同时,为保证万无一失,杨景文、孔德智二人商议决定以“窗口进窗口出”作为假存单质押时的核保方式。

    经人介绍,杨景文结识了“臭味相投”的秦军,两人随即开始四处寻找“目标”。

    2007年9月16日,寻觅良久的“大鱼”终于出现了。这一天,秦军和杨景文结识了几位“能人”:自称某银行信贷处处长的邸成伟以及他的朋友许延辉。不过,秦军和杨景文有所不知,其实邸成伟和许延辉的真实身份和他们一样,只是流散于社会的无业人士。

    “你只要答应给我120万元的回扣,这事我保准拿下!”邸成伟当场拍着胸脯向秦军和杨景文表示。

    那么,邸成伟又为何敢夸下如此海口呢?

    原来,结交甚广的邸成伟手中握有一张“王牌”———宽甸某公司的老板段贵华。而提起段贵华,在当地可谓是妇孺皆知,据说其不但经营数家企业,手中还掌控着矿山,号称“千万富翁”。

    不久前,在了解到段贵华最近急需资金进行周转后,邸成伟便登门拜访告知对方,自己手里有巨额存单可以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当时不知内情的段贵华如获至宝,立刻找到自己的老朋友、此案的关键人物———某银行支行行长隋慕侠,要求以异地存单质押贷款2700万元,隋慕侠爽快地答应了。

    此时万事俱备,只等“好戏”上演。

    瞒天过海

    行长一手遮天“顺利过关”

    2007年9月17日下午,段贵华应约来到沈阳,会见秦军、邸成伟等人。

    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几人确定了2700万元贷款的分配方案:秦军用1700万,段贵华用1000万;贷款利息由段贵华代付,但将秦军的两年利息一次性扣除;邸成伟等每人40万元好处费由秦军支付;支付给某银行10%的好处费,由秦军和段贵华各承担一半。

    同时,段贵华表示,对此前柜台员孔德智提出的600万元回扣拒绝承担。面对这样的条件,虽然相当不情愿,但是为了“保住”段贵华这条来之不易的“大鱼”,秦军还是勉强同意了。

    第二天上午,段贵华带着隋慕侠派来的两名核保人员于刚剑、徐春益与杨景文等人在约定的地方见面。一番寒暄之后,于刚剑、徐春益接过存单,填写了用于贷款的核保止付通知书的相关内容。然后,在杨景文的陪同下,于刚剑、徐春益来到孔德智供职的银行进行下一步的贷款核保工作。

    在检查过核保单后,徐春益提出保单上需要银行行长签字,听闻此话,孔德智心头一震:事先不是说好“窗口进窗口出”核实保单吗?怎么提出行长签字?这戏可怎么演下去啊?

    虽然心中翻江倒海,但表面上孔德智只得故作镇静,推脱说:“行长现在不在,你们下午再来吧。”

    下午1时许,一行人再次来到银行。拿到相关手续后,孔德智以找行长签字为由,和杨景文一起单独离开了窗口。

    随后,两人按照计划分工合作,由孔德智模仿银行行长的笔迹签字,杨景文在核保单上加盖事先伪造的银行业务公章。

    但是,在核查时,于刚剑发现核保单上没有经办人的小印章和经办人的签字,提出补办意见。面对突发情况,杨景文灵机一动,以“银行大厅人多”为由搪塞说,过几天再来补办。

    回到宽甸后,核保员徐春益仍旧认为保单有问题,遂向行长隋慕侠做了汇报,并表示拒绝在核保单上签字。

    随后,银行就是否给段贵华的公司放贷召开了专门讨论会。会上,于刚剑说明未按规定程序核保,徐春益等审查人员则均表示拒绝在发放贷款的手续上签字,银行各部门负责人也提出要求重新核保:“核保过程有问题,贷款手续不完整,这个款不能放。”然而,隋慕侠则“固执己见”,并称:“无论大家同意与否,这个款我都要放,以后低风险业务我来管,出了风险我承担。”

    最终,在审查管理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未做审查复核的情况下,隋慕侠仍让于刚剑先放贷后补办签字盖章手续,而徐春益也迫于压力,只好硬着头皮在核保单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几天后,于刚剑找到孔德智在核保单上补加了签字和小印章。

    9月19日,眼看大功告成的段贵华在一家酒店摆下酒席犒劳杨景文、秦军、邸成伟等“有功之臣”。不过,兴奋之余的段贵华仍一再强调:“这个钱到时候一定要还上,要不然就要出大事。”

    9月20日,段贵华终于如愿拿到了2700万元贷款,而相干人等也是赚了个盆满钵盈。

    黔驴技穷

    “拆东墙补西墙”走向末路

    正所谓:欲壑难平。尝到了甜头之后,这伙人不但没有悬崖勒马,反而为这出骗贷闹剧演绎着新的剧情……

    面对着“来之不易”的1000多万元贷款,此时已了解其中“秘密”的段贵华并没有按照当初的计划将其投入生产,而用来堵企业以前拖欠的债务。然而,时隔不久,新的债务又要到期偿还,他必须寻找新的贷款来偿还下一个接踵而来的债务。就这样,段贵华似乎掉进了一个“借钱———还债———再借钱———再还债”的怪圈。

    2008年1月,段贵华再次陷入资金危机,遂联系邸成伟,让其帮忙继续寻找新的“贷款”,打算故伎重演。

    不久,海南省海口市一个叫刘文军的人进入了邸成伟的视线———此人神通广大,手里掌握着大笔“存单”。

    在一番“交涉”之后,双方以200万元的“工本费”兑换一张3000万元的假存单成交。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段贵华认为万无一失之际,他的“好搭档”隋慕侠被调离宽甸,新接任的行长在核验存单时发现上面的利率不正确,拒绝放贷。

    就这样,段贵华花费200万元买回了一张假存单,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几经周折,资金仍然没有到位,面对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深知如果不立即堵上窟窿,自己有可能遭受牢狱之灾的段贵华决定铤而走险。

    他再次约见邸成伟等人,让他们提供只可在网上查询的假承兑汇票进行贷款,并承诺按票面比例支付10%的好处费。

    在2007年10月16日至2008年2月3日间,段贵华利用邸成伟等人提供的38张票面金额共计9000万余元的假承兑汇票,以其所在公司的名义先后8次向宽甸某银行贴现或质押贷款7978万余元;以其名下另一家企业的名义质押贷款900万元,并指使手下员工在没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情况下,编写虚假企业购销合同,制作虚假增值税发票印件,用于完善贴现和贷款手续,还对承兑汇票进行虚假背书,共计骗取宽甸某银行人民币8878万余元。

    俗话说:纸包不住火。2008年3月初,邸成伟等人黔驴技穷,再也弄不到假承兑汇票了。

    票源断了意味着资金链的断链,段贵华一下子慌了神———他心里明白这些承兑汇票都是假的,假票只要进行贴现,自己马上便会“原形毕露”。

    眼瞅着第一笔贴现的承兑汇票质押贷款就要到期了,走投无路的段贵华只得去借高利贷,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借来了1300万元,把第一笔承兑汇票的钱还给了银行。

    然而,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2008年4月9日,第二笔2900万元的承兑汇票质押贷款到期,宽甸某银行把这笔承兑汇票送到邮局邮寄贴现,对方银行很快回话:“你行寄来的承兑汇票是假票!”于是东窗事发。

    2008年4月11日,宽甸某银行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久,涉案人员相继落网。经初步侦查,这伙人里应外合共计骗取宽甸某银行贷款1亿1千7百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2240万元,有1亿余元无法追回。

    2009年7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段贵华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秦军、杨景文、邸承伟、孔德智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以及13年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而隋慕侠以“违法发放贷款罪”领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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