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15日《检察日报》报道,湖南原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被判刑以后,痛哭流涕地说:“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的母亲。” 听到曾锦春的这一声“对不起”,看看他留下的悔恨泪水,惜日风光的“曾矿长”如今变成了阶下囚,变成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罪人,其情其景催人警醒。 有感于“第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痛哭流涕地说:“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的母亲。”笔者认为,其实曾锦春“对不起”的远 笔者认为,从大的方面来说,他第一“对不起”的是党。家有八兄妹的曾锦春,幼年家境贫寒,他能从一个贫寒家庭到“学有所成”,上了大学,参加了工作,再到“事有所成”,当工人、教师、乡干部、乡党委书记,后来当了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了重要领导岗位,离开党的教育和培养,他一事无成。 第二“对不起”的是人民群众。党把曾锦春一步步培养成领导干部,乃至厅级领导干部,当初也是人民群众的需要,人民群众对他寄予了厚望,然而,他居然背离人民群众,甚至滥用手中的权力“批发”采矿权,“双规”农民企业家,他辜负了人民群众,走向了人民群众的反面。 第三“对不起”的是反腐败事业。党把郴州反腐败的事业交付与他,希望他努力保证郴州市的全体党员干部不堕落腐败,不曾想他不仅不认真履职,而且,还与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各霸一方,“平分腐败江山”,成了“腐败头子”之一,反过来误了党的事业,是可忍,孰不可忍! 从小的方面来说,他第一“对不起”的是自己。曾锦春从一个“砍柴娃”“抓鱼童”走上副厅级领导岗位,他曾经奋斗过,付出过,然而,最终倒在贪欲路上,辜负了前半生的奋斗,太对不起自己了。 第二“对不起”的是他的亲人,包括父母和子女。在父母眼里,曾锦春曾是他们的“骄子”,然而,如今却成了他们的“孽障”,岂不痛苦?在子女眼里,曾锦春曾是他们的“榜样”和“偶像”,然而,如今却成了让他们走不出去的“坏人”,岂不怨恨? 第三“对不起”的是他的同事、下级及老师。对同事而言,曾锦春应该算得上共事“同僚”,是一起工作的“同志”,如今却成了令他们不耻的罪人,令人遗憾;对下级而言,曾锦春曾是他们的“领头人”,如今却成了他们难以启齿的贪官,令人愤恨;对其老师而言,曾锦春曾是其向同学列举的“得意弟子”和“典范”,如今却成了反面教材,真是羞愧难当,何其尴尬啊。 又一个贪官倒下了,贪官在贫穷中奋斗,在奋斗中挺起,在挺起中上升,最终突然从人生峰顶跌至谷底,这一幕幕人生蜕变的幻影图景,令人扼腕叹惜,更催人警醒。真是“世路无如贪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看来,为官者一定要谨记贪欲之害,否则,悔之晚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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