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检察机关准备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王利民: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上述特点,检察机关将加大办案力度,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拓宽案源渠道,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举报宣传,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注重在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切实加强案件线索管理与分析研判,深挖窝案串案
,努力提高线索利用率和自行发现犯罪的能力。二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手段隐蔽、办案难度大等特点,深入细致做好初查工作,通过秘密初查收集涉案信息、固定相关证据材料。三是发挥上级检察院带头办案和组织指挥功能,发挥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作用,有效运用交办、督办、提办、参办、指定管辖等措施,实行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帮助下级院排除干扰阻力,确保案件有力查处。四是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腐败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行业,加强系统查案工作,形成办案的规模效应,增强打击和震慑犯罪的声势。五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紧紧围绕中央和地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加强专项预防,结合办案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建议,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防治腐败长效机制建设。六是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审计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的反贪、反渎、预防、纪检监察部门与控告申诉、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技术、法警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内部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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