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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争利致重庆3万农民受困 1度电收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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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15 07:29:54 经济参考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的一处简陋陈旧的农村电线杆,是用木棒捆绑而成,安全隐患严重。

    重庆江津区李市镇孔目村一社的一名电费收费员,手持农民的电费缴纳单据。上面显示着孔目村一社农民陈治洪,2009年6月共用电7度,却分摊了164度电的损耗,实际缴纳电费88.9元,平均每度电12.7元。

    重庆江津区李市镇孔目村一社村民陈

治洪的一张电费缴纳单据。上面显示着陈治洪2009年4月共用电5度,却分摊了150度电的损耗,实际缴纳电费80.6元,平均每度电16.12元。

    用1度电,最高竟收60元

    电力企业争利致重庆3万农民受困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部分村庄的3万多农民,多年来一直承受着“天价电”:电费一般在每度2元以上,每度二三十元也很常见,有的农户最高时1度电竟达61.9元。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由于电压不稳定,家用电器经常不能正常运转,打米机、抽水机要夜里才能工作,鱼塘供氧机故障频发,经常导致死鱼、绝收。电力设施严重老化,极易损毁,人畜触电死亡事故屡屡发生。

    记者调查了解到,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是重庆市电力公司和江津农村小水电企业———阳石电力公司不能达成供区移交条件,导致3万多名农民多年来迟迟不能享受农网改造政策。阳石电力公司指责重庆市电力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只顾自身利益,不愿承担农网改造社会责任;重庆市电力公司则指责阳石电力公司是“只交骨头不交肉”。

    陈昌德用了1度电,竟要缴60余元

    江津区当地的规定农电价为每度0.52元,但是李市镇部分村庄电价一般低则1.5元以上,高则每度二三十元,甚至更高。2007年5月,江津区李市镇孔目村二组农民陈昌德接到了电费单,他当月只用了1度电,却要承担118度的“跑电”(电力损耗)费,实缴电费达61.9元。

    陈昌德的情况并非特例。记者查阅当年同一月份农民缴纳电费的单据后发现,孔目村2组的周友清,2007年5月只用电2度,缴纳电费62.4元,平均每度电31.2元;同为2组的范治乾当月只用电3度,缴纳电费62.9元,平均每度电20.9元。

    多年来一直使用这种“天价电”的,包括李市镇的近1万户3万多名村民。近两年来,电价高的情况没有根本好转,以创下李市镇“电价记录”的陈昌德为例,2008年他家平均用电价格超过每度10元,有多个月份超过每度30元。后来他所在的村庄小组的村民集资,自主更新了部分电力设施,今年1至7月他家平均用电价格降至1.36元。

    而大多数村庄的村民没有自行更换线路,至今仍承担着高电价。以李市镇两岔村7社部分村民今年6月交电费为例,廖祖华只用2度电,却缴了63.95元电费,平均每度电31.98元;肖吉祥用了16度电,交费71.24元;廖远昌用了23度电,交了74.88元;之所以共用一个电表而电价不同,原因是每户要平均承担线损,所以用电越少的,平均电价就高。

    电费之所以贵,是因为没有实行农网改造,电力设备陈旧老化。孔目村村委会主任周在莲说,村里的输变电线路大多是二三十年前架设的,非常陈旧,电力损耗很大。记者看到有的电线是用竹竿挑着的,有的电线杆是用木棒拼接而成。

    生产生活受影响,安全隐患极突出

    由于昂贵的电价,许多农民在生活生产时不敢用电,有的连做饭喂猪都是摸黑进行。孔目村70多岁的五保户周长炯家里通了电,却只用煤油灯,平时也不用抽水机,生活用水都是亲手提。

    不稳定的电压还给农民生产造成巨大损失。刁忠福去年开始承包鱼塘创业,今年7月,鱼塘增氧机突然不能正常运转,1400斤草鱼全部“翻塘”死亡,血本无归。农民游才明的9亩鱼塘,同样因为增氧机不运转,两次“翻塘”,损失3万多元。王其伦说,电压不稳使生产粮食的成本也提高了,由于打米机只能夜里开,雇人时要付夜班费,每打一斤谷子要多几分钱成本。

    除电费高外,电压也不稳定,农民的家用电器经常无法正常工作。孔目村负责收电费的周正前说,电压理应为220伏,实际经常只有100多伏,在用电高峰期,电灯甚至没有煤油灯亮,开灯时只有“一根红线”。孔目村5社农民刁忠福说,电视电扇等要在晚上11点后才能使用,在用电高峰期,彩色电视机往往只能显示黑白图像,有时甚至只显示雪花点,电风扇要先用手“启动”才能转。农民罗泽民花600多元买了个洗衣机,却因电压低无法运转,只能送给已享受农网改造的亲家,有的村民甚至把闲置的洗衣机用来装米。

    因为电力设施陈旧,安全隐患突出,近年来初步统计李市镇已发生人和牲畜触电死亡事故10起以上。

    电企“打架”,农民遭殃

    记者调查了解到,江津区自2001年以来开始启动农村电网改造,而李市镇部分村庄一直无法农改的原因,在于重庆市电力公司和江津农村小水电企业--阳石电力公司不能达成供区移交条件。

    一直以来,为李市镇这一“高价电”片区供电的都是农村小水电公司--阳石电力公司。该公司系一家股份制企业,由85名股东持股,而重庆市唯一的农网改造承贷主体是重庆市电力公司。要对李世镇进行农网改造,必须由重庆市电力公司接收阳石电力公司的供区后进行。

    对于供区移交,阳石电力公司提出了补偿要求。经理袁真平表示,阳石电力公司目前每度电的销售利润约为3角钱,每年利润约为150万元,一旦将供区移交,只能把电卖给电网,每度电的利润只有几分钱,损失巨大。而且员工还面临安置和生计难题,必须得到合理赔偿,总额应该不少于数百万元。重庆市电力公司对此不接受。江津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龙小平向记者表示,即便是补偿,也只能在扣除设备折旧费等费用后给予一定补偿。过去接收江津一些小水电企业的供区时,最多只补偿了十几万元,少的才补偿几万元。

    为尽快促成李市镇农网改造,江津区政府提出了“部分移交”的方案,即阳石电力公司只移交90%的供区,保留占10%的已自行农网改造的供区,而江津供电公司要求必须整体移交,然后才能进行农网改造。龙小平说:“肥肉自己留着,只给我们骨头,这所谓90%的供区光农网改造就要上千万元。”

    双方为此久拖不决,互相指责。阳石电力公司指责重庆市电力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只顾自身利益,不愿承担农网改造的社会责任。他们还表示有的国有电力企业靠“第三产业”赚钱已成公开的秘密,例如开设下属企业承揽电力工程,再转包出去,从中直接抽取30%至40%的利润。

    重庆市电力公司和江津供电公司则认为,阳石电力公司由于经营效益好,不愿移交供区,即便是部分移交的方案,也是“只交骨头不交肉”,且阳石电力公司经营所得存在不当得利,电价中有多项基金和附加是要上缴当地政府和国家的,该企业却并未上缴,不当得利流入私人腰包。此外,阳石电力公司实行总表收费,不抄表到户,把线损电费和安全风险转嫁给了村社,损害了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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