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厅官员回应“小煤矿贱卖”说法 所谓“赔本卖矿”源于私下倒卖 “白粉的价格买矿,白菜的价格卖矿。”在山西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外界总有一些声音,指责山西省政府低价收购省内小煤矿,以至于一部分煤矿主出现抵制整合的情绪。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2009年9月11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有关官员接受《山西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断然否认上述传言,并表示政府已经按照当初煤 一个个烫手山芋 在山西省昔阳、和顺两县,“杨姐”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这个从温州专程来山西“炒煤”的女老板,一直被当地人视为资金永远充足的“金主”。 之前的整个2007年,山西省煤炭行业都完全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中,在这片埋藏着“黑金”的土地上,“日进斗金”再也不仅仅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正是在这个“煤炭沸腾”的时代,“杨姐”一下子花9亿元分别在昔阳与和顺买下了两座煤矿。彼时,开着全新“卡宴”的她并不知道自己接手的这两座煤矿,已经不再是大家眼中的“摇钱树”,而成为烫手山芋。 2007年后,由于受奥运会、金融危机、矿难等因素影响,山西的煤炭行业多次被限产、关停整顿,开采煤炭不再是这个内陆省份最赚钱的行当。到2009年初,山西省出台了《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该规划明确提出,“到2011年,全省矿井数量减少到1000处,矿井单井生产规模达到90万吨/年以上。到2011年,形成三个亿吨级和四个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大集团煤炭产量占到全省的75%以上。” 煤矿主:卖矿不如卖煤 “杨姐”很明白,山西省此次整合煤炭资源的决心很大。根据规划,在2009年8月底之前,自己的煤矿将被省内的煤炭资源整合主体所兼并。但此时,“杨姐”仍没有把自己在昔阳、和顺两县的煤矿投资成本全部收回来。 根据山西省政府规定,“杨姐”所拥有的小煤矿在整合过程中,收购价格包括三部分,即矿井建设投资、资源价款和债权债务。其中,争议最大的是资源价款一项。 在整合规划中,小煤矿的资源价款补偿是按照山西省政府颁布的《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进行核价。 以2006年2月28日山西省政府公布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作为分水岭,对被兼并重组煤矿实行两个补偿标准,一是被兼并重组煤矿若在《办法》实施前按规定缴纳了价款,兼并重组企业应 按原价款两倍给予经济补偿,或折价入股。二是如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缴纳了价款,兼并重组企业应按原价款1.5倍给予经济补偿,或折价入股。 然而,不论怎样,作为出资人,同杨姐一样,一部分小煤矿主始终认为卖煤矿不如卖煤炭挣钱,他们认为政府制定的资源价款补偿过低。 “不能让少数人得利” 此前,对于山西省部分煤矿主的抱怨和一些媒体的报道,山西省政府相关部门始终沉默以对。 2009年9月11日,山西省煤炭厅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部门负责人通过《山西青年报》反驳了一些新闻媒体,关于山西省部分小煤矿在资源整合过程中“被迫低价”接受整合的不实报道。上述负责人也是山西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领导组办公室成员之一。 “按照山西省政府2006年颁布的187号令—— —《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规定,此前许多私营企业主,在取得一定期限的煤炭资源使用权时,只缴纳了50%的价款。以焦煤为例,当时的资源使用价款为7.6元/吨,而煤矿主在取得煤炭资源使用权时仅是以3.8元/吨的价格向国家缴纳资源有偿使用价款的。”这位官员告诉《山西青年报》记者。而如今,在山西省的煤炭资源买卖中,焦煤的资源价款已经是3.8元的5倍以上。 在此次煤炭资源整合中,国家按照这些煤矿主原来实际缴纳价款的1.5倍或者2倍给予赔偿,已经是考虑了市场因素。“这些补偿是额外的,在省政府制定补偿标准的相关会议上,补偿倍数曾经引起了与会领导的激烈争论,部分省级领导坚决不同意以1.5倍或者2倍的价格 补偿煤老板原来已缴纳的资源价款,因为拿全省人民所属的资源让少数人暴富,并不利于和谐社会的营造。”谈到此处,该官员在草纸上写下了“187号令”和“全省人民”几个字。最后,为了更迅速地推进我省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那次会议上,各位领导最终达成了一致,也就是后来我们所熟知的《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 苦果缘于私下倒卖 “所谓的‘赔本卖矿’,全是因为煤矿主之间屡次的私下倒卖。”上述煤炭厅官员表示。 一些煤矿主在煤炭旺销时,不停地倒卖着自己手里的煤矿,动辄上亿元的倒卖差价,曾经让这些人不亦乐乎。“许多倒卖行为都是违法的,他们不上报、不备案、不纳税,拿着全省人民的资源自己赚着大把的钞票,以至于社会对于‘煤老板’一词产生了负面的印象,正是这些不正规的倒卖哄抬了煤矿价格。”该官员一边说,一边在草纸上画了一个简单的关系图。“甲从国家以低价取得煤炭资源使用权,倒卖给乙,再给丙,再给丁,现在又是另外一个人在采煤,而最后一个人买煤矿的价格,已经是国家规定煤炭资源使用权价款的数倍。国家以定价的方式出让资源使用权,在回收时如果以市场价买断,这显然是不合适的,煤矿动辄上亿的价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在收购煤矿的三部分价格中,对于投资和债权债务两项,国家是予以承认的,也是比较容易处理的。 “国家是承认投资的,不承认的是暴利,不能拿人民的纳税钱去补偿少数人因违法买卖而造成的损失。”该官员认为让国家以市场价去收购小煤矿,并不合理。 另据消息,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已经接近尾声,资源整合签约率达到90%,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领导组办公室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剩下的工作就是督促收购主体入驻被收购煤矿,尽快开展改、扩建工作,尽快复产。领导组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领导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苏景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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