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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市南市北李沧300套廉租住房年内将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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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14 14:01:56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9月14日讯 近几年我市逐年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通过“建、购、改”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继2007年对杭鞍快速路两侧等446套廉租住房实施配租后,近期市南、市北和李沧三区又对近300套廉租住房面向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其中,市北区185套廉租住房已于8月3日率先开展配租工作,9月16日将对申请家庭的排序结果进行公示;市南区、李沧区也将从本月陆续开始开展配租工作。

    申请者家庭成员必有一人具备本区城市户口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全市统一政策,按照申请登记、资格审核、排序公示、公开摇号和轮候选房的程序组织实施配租。配租对象为本区内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同时,家庭成员中应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城市居民户口。符合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家庭,可以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公告的时间内,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集中登记。

    候补入围名单不低于房源数量20%

    按照规定程序,经街道初审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会同民政、劳动保障、残联、街道等部门对本次申请实物配租居民家庭进行复核,确定符合条件家庭名单,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区住房保障部门按照我市廉租住房轮候排序评分标准及房源情况,对申请家庭分类进行综合排序。排序结果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对综合评分相同的家庭分类进行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入围名单包括正式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名单按实际房源确定,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

    3年使3.5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改善

    为确保配租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配租工作将由各区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市住房保障部门及申请家庭代表多方进行监督,公证部门对摇号结果依法进行公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2007年至今,市政府已连续三年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实事之首,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根据《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青政办发〔2007〕55号),2008-2010年,我市计划建筹廉租住房不少于9000套,经济适用住房不少于15000套,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两改”和筒子楼改造等多种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

    今年8000套房源 开工项目13个

    在2007年开工建设3000套租赁住房的基础上,2008年市内四区又开工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26个、8333套(廉租住房3333套、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2009年市内四区计划建筹保障性住房8000套(廉租住房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目前已在31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中落实,其中已开工建设项目13个,其余项目计划于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本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位置分布

市南:团岛四路3号、7号

李沧:沔阳路5号(7、8、9号楼)

永平路38号、40号

开平路21号、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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