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朱少华 吉林珲春“访千家企业,解百件难事”活动,走访千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听取企业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期间一些商店店主反映导游要回扣致销量下降,有反映住户安装有线电视过慢,有的旅店业主反映,个别警察检查旅店时执法有些粗暴,进屋后掀客人的被子,客人都不敢来了。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坚决查处和问责。(据9月13日新文化报) 只要是企业或个体户,都必须接受执法部 细想一下,类似于这种“进门就掀被子”的执法行为并不仅是派出所和公安局,其他执法部门也有。有的城管执法碰到小商小贩并不声张,而是突然降临面前,二话不说,有商品搬商品,没商品搬经营工具,小商小贩若有不服,轻则训斥,重则拳脚相加。交通执法,宽广的国道省道上,没见宣传,没见警示,交警拦车司机一停就被要求拿出驾驶证,等到驾驶证落到交警手中,结果多半就是罚款。而前不久某地检查计划生育,挨家挨户,工作人员一进门看到女性就拉走做育龄检查,结果把人家未婚小姑娘也拉走“检查计划生育”了。 事实上“进门就掀被子”的执法行为名义上是严肃执法,是想做到“捉贼捉脏,捉奸捉双”。实际上是带有一种严重的功利性执法,也就是这种执法的意义并不是严肃法纪,而是罚款,是自己想从中渔利。同时,这里是不是还有一种恶搞甚至是变态的心理?是不是有人看到执法对象在自己面前唯唯诺诺,惊吓之余还要拿钱消灾,自己就能获得一种心理上的满足。这样的执法不仅严重影响执法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更是对神圣法律的亵渎。一些部门执法人员社会形象不佳,群众很有意见,问题正是出在这种“进门就掀被子”的执法态度和行为上。 这种现象之所以长期存在,就是因为群众的“被子”可以“随便掀”,“掀了”也不犯法,也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要彻底解决这种现象,那就是要法律的事情法律来解决,用法律和制度的形式表明群众的“被子掀不得”,对于有些充满恶意的执法行为要敢于严肃处理。我们的法律首先是服务社会和人民的,而这种“进门就掀被子”的执法行为,分明就的编好了圈套坑害群众的,不仅和真正的执法目的背道而驰,是在糟蹋法律,甚至是知法犯法,是另一种的腐败行为,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的予以反对和杜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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