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电 (记者宋伟)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决定自9月7日起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河南等五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派出接访工作组。
公告称,最高检派出的接访工作组将履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室职责,负责接待、受理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已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 的申诉案件,以及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举报案件。对未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接访的越级上访案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辖”原则,由本省、自治区相关人民检察院接待,接访工作组不予接待。另外,自2009年9月7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室对上述五省、自治区的来访不再登记、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