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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体育局一党组成员受贿百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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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10 09:33:50 人民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利用场馆建设大肆“淘金”

    望城县检察院查明,黄颖在担任五城会场馆建设部执行副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6万元,港币3万元。

    2001年,某设计院承接了五城会游泳跳水中心、网球中心、举重馆设计项目。同年8月,五城会筹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赴香港考察场地建设。为和黄颖搞好关系以及在日后得到其支持,某设计院负责人谭某送给黄颖港币2万元。这是黄颖收受的第一笔贿金。2002年,为感谢黄颖的帮助并希望给予关照,谭某又送给黄颖人民币6万元。

    而在场馆建设的监理、建筑等环节,身为执行副部长的黄颖也起着关键作用。王小涛(化名)和王建国(化名)是黄颖在湖南建筑学校同届的校友。2002年,王小涛和王建国想承接五城会场馆建设工程,找到黄颖帮忙。黄颖在举重馆和体操房项目的招投标中分别为两个同学打招呼,帮助他们顺利承包到工程。2005年,黄向这两人提出,自己在装修房子,希望两人给予支持。两人商量后,决定各自出资15万元送给黄颖。

    黄颖很喜欢打牌,而且打得很大。2007年夏天,黄颖打牌输了10余万元,一时间没有那么多现钱还,而且也不想欠打牌的人的钱,就想找些钱来还。正好王小涛问黄要钱用不,准备把钱给他,黄颖就答应了。之后的一天,王小涛与黄颖相约在烈士公园见面。“这20万元你先拿去用,剩下的10万元你什么时候要,我再给你。”在王小涛的车上,王将装有20万元的塑料袋交给黄。黄颖随后将钱带回家放在衣柜中藏好。隔了不久,王小涛再次将黄约出,将剩下的10万元交给黄,而黄颖则拿着这10万元去打牌还

债。

    据黄颖交代,自己和王建国的关系也很好,在2002年下半年房子拆迁时,黄就借住在王建国的集资房内。“那个房子140平方米,是新房,王建国简单装修后就免费借给我住了。”黄颖说,自己一直住到2005年年初才搬出来。“我主要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这个事情只有我们三人知道,同时没有给国家造成损失,收下这些钱性质不是很恶劣。”黄颖说道。

    所收最大一笔贿款达55万元

    黄颖所收的最大一笔贿款为55万元,行贿者是某安装公司包工头李某。

    2001年,在五城会游泳跳水中心的招投标过程中,黄颖依照傅国良的指示,为李某所挂靠的公司打招呼。在黄的授意下,业主方评委为李某所在公司打出高分,该公司中标承包到此工程。为感谢黄颖在招标过程中打招呼,而且未向有关部门检举此违法行为,李某向黄颖行贿55万元。

    第一次,黄颖收了李某的10万元。2004年,李某在送黄颖回家时,拿出1个袋子递给黄,黄凭感觉这袋钱数额比较大,当时有些不敢要,在多次推托下,黄颖最后还是接受了。下车后,黄打开袋子一看,发现里面是4捆钱,100元一张的面值,10万一捆。随后,黄颖将自家房子的装修包给一个施工队,谈好12万元,黄先支付了7万元。而李某则给施工队支付了5万元钱,并要黄颖不要管了。

    黄颖最后一次收受贿款,是在2007年春节。这是一笔由建筑老板刘某送上的1万元春节礼金。实际上,在五城会人民体育场改扩建工程中,黄颖在没有经过招投标的情况下,将一些新增工程交给刘承包,刘为此先后送了11余万元给黄颖。

    案发后,黄颖以及行贿人的赃款已被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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