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奥视点】 小鑫懿还躺在上海仁济医院重症监护室,时而清醒,时而昏迷,医生说他还没完全度过危险期。病房外面,部分爱心妈妈已迫不及待地打电话催小鑫懿父母去银行拉进款单子,列举捐款明细。他们是怀疑小鑫懿父母利用孩子“敛财”。而这头,小鑫懿的父母早已伤痕累累,巨大的精神压力已让他们濒临崩溃。爱心妈妈们的“爱心”曾扶持他们走过最艰辛的日子,如今,在他们身上火上浇油的也正是曾经为他们鼓劲加油积极捐过款的爱心妈妈。 类似这样的“爱心捐款纠纷”并不在少数。去年,浙江一位摄影记者章桦出于爱心,号召企业捐款,帮助了一位浙江农村的重病儿童,后来因病势严重,家长要求出院不再继续治疗,但要求拿回之前企业为其捐款的9万元,章桦予以拒绝。双方因无法在捐款用途及去向上达成统一意见,最终对簿公堂。 本来是一场爱心救助,却演变为一件“爱心纠纷”。到底是当事人父母见钱眼开,不惜拿孩子生命做赌注,还是捐款人过于谨慎,以小人之 随着社会公益事业的发达,市民公益意识的增强,像救助小鑫懿这种来自民间自发的爱心捐款会越来越多。如何能让大家的捐款更好的用于困境中的当事人?如何能更好的保护捐款人的爱心不受伤害?如何能让“爱心接力”一棒一棒的传递下去?这就需要第三方监管的出现,来保证民间捐款的用途和去向。 我国1996年颁布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对捐款该由谁来管理、使用情况谁来监督等问题都还没有明确规定。为避免矛盾和分歧,我们应该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对款项分配和剩余爱心款项统一管理,使其发挥更加积极的社会作用,从而使得这些来自民间和个人的捐助行为和救助方式发扬光大。 在统一的监管机构设立之前,记者还是呼吁广大爱心人士能够正视自己的爱心行为,既不过于鲁莽,也不过于苛刻,能够有理智有节度地使用自己的仁爱之心。(孙璐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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