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咖喱”老板苏披阿赫(左)和太太卡娜杰斯瓦里打算扩充营业 麦当劳(McDonald's)通过各种法律途径,试图保护其商标免遭“麦咖喱”(McCurry)侵犯。现在,该三人法官小组判决原告麦当劳败诉,麦当劳必须赔偿“麦咖喱”一万马元(二千九百美元)。 据香港大公网报道,“麦咖喱”正式名称是“马来西亚咖喱鸡”(Malaysian Chicken Curry),是当地一家很有名的咖喱专卖店,除了咖喱鸡外,还售卖咖喱鱼头等食品。 但因为“麦咖喱”的英文名称开头“Mc”,和麦当劳相似,而且商标也有类似之处,因此麦当劳认为“麦咖喱”侵犯了集团的商标权。 “麦咖喱”坐落在吉隆坡一个街角,小小的餐厅却有一个大大的招牌,它二十四小时营业,卖的都是咖喱料理。麦当劳指控“麦咖喱”刻意把名称和招牌设计得与麦当劳相似。麦咖喱律师德维.奈尔说,该裁决意味着麦当劳对字首“Mc”不拥有专利权,还意味着其它餐馆亦可以使用它,只要它们的食物与麦当劳不一样。 麦咖喱老板苏披阿赫说:“我们大大松了一口气。我们希望扩大经营。我们一开始就想这样做,但是我们被阻挠了八年。”苏披阿吓的太太卡娜杰斯瓦里说:“我很高兴。我们没有任何东西与他们相同。我们一直坚信这点。” 麦当劳在马来西亚设有185家分店,而这宗侵权官司于2001开打,2006年马来西亚高等法院裁定麦当劳胜诉,认定“麦咖喱”涉及侵权,必须把招牌中的麦字去掉;“麦咖喱”店主则宣称,他们招牌上的麦、也就是英文字母的Mc两个字,是马来西亚鸡肉的缩写,对于法院的判决,他们不服,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上诉庭曾于今年四月份裁定“麦咖喱”胜诉,推翻了2006年一个高级法院的裁决,因为麦当劳并没有权利独享以“麦”字为开头命名,而且“麦咖喱”的招牌是红底灰白字,形象是一只带笑脸的小鸡竖起两个大拇指,与麦当劳红色和黄色“M”招牌完全不同。另外,麦咖喱只卖印尼食品,而不是与麦当劳的西式菜谱竞争。麦当劳要求联邦法院允许该公司对上诉法院的裁决提出上诉,但在星期二遭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