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一男子在追求心仪的女子失败后,竟想出抢人的歪招,哪想到自己的行为不但得不到异性青睐,反而触犯了法律。 8月30日晚9时许,正在值班的鲍沟派出所民警接到求助电话,求助者是一位女性,自称人身自由被限制。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求助者所说的村庄。路上,他们试图再次通过电话与那位女子取得联系,但都遭拒接。 正焦急间,民警接到一条手机短信,正是那位求助女子发来的。女子在短信中详细说明了自己的所在位置。到了郝某家,民警上前敲门,院内却毫无动静。在向邻居确认了郝某就住在此处之后,民警们攀上墙头,向院内喊话。此时,一位年轻女子从黑着灯的屋内跑 经审问得知:郝某已过而立之年,尚未结婚。2008年,郝某经人介绍与刘某相识,其后一直追求刘某,但刘某对他并无感觉。纠缠了一年多之后,迷了心窍的郝某于8月29日伙同他人来到刘某住处,直接将她“抢”到了家中,并限制她外出和与外界联系。 在被限制自由的时间里,刘某一直寻思如何脱身。直到8月30日晚上9时许,她才趁郝某不在屋内报了警。然而刚报完警,郝某便冲进屋内,质问她与谁通话。为了不激化矛盾,机智的刘某找个理由搪塞过去。而后民警再打电话,她也不敢接,后又寻找机会给民警发求救短信。 目前,郝某因涉嫌非法拘禁他人已被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