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广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并入省卫生厅。 药监局保留正厅级规格过渡,并相对独立运作,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省卫生厅,过渡期内人、财、物等按原渠道管理。 职责调整主要包括取消省卫生厅的食品卫生许可职责, 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划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后,在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方面,由省卫生厅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省药监局消费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审评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省 划入省卫生厅的职能 综合协调食品安全 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起草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依法拟订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职责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公布工作,以及食品类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备案的职责 划入省药监局的职能 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记者 任珊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