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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重罚泰达:左树声+3球员禁赛14场 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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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03 10:32:55 网易体育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今天下午3点,中国足协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委员、律师周明代表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宣布处罚结果:天津泰达队主教练左树声以及体能教练王俊、队员韩燕鸣、赵燕明、吴伟安分别受到禁止上替补席以及停赛的处罚,而对这5人的罚款总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

    2009赛季中超联赛第20轮,江苏舜天主场迎战天津泰达,由于对裁判判罚表示不满,天津泰达队主帅左树声、体能教练王俊、队员韩燕鸣、赵燕明、吴伟安出现不冷静行为。

    周明律师宣读的处罚决定如下:对天津泰达队主教练左树声处以禁上替补席5场、罚款两万五千元人民币,此外,韩燕鸣、吴伟安、赵燕明各禁赛三场、罚款一万五千元人民币,体能教练王俊被处以禁止上替补席6场、罚款三万元人民币的处罚,此外,天津泰达俱乐部被通报批评。

    此外,中国足协技术部主任李东升表示,对于江苏舜天主场对阵天津泰达队比赛中,天津队被两次判罚点球并且江苏队重罚点球的判罚符合联赛规定。而天津泰达俱乐部总经理李广益认为,苏津战补时5分钟的补时时间过长,已经就此向中国足协提出非正式口头申诉。(记者 陈悦)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09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轮第157场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队与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于2009年8月30日在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进行。

    当比赛进行到第九十一分钟时,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在替补席上的体能教练王俊、主教练左树声、21号运动员韩燕鸣、9号运动员吴伟安、22号运动员赵燕明冲入场内指责、围攻、谩骂裁判员,造成比赛中断,产生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体能教练王俊进入替补席6场,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二、禁止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领队左树声进入替补席5场,罚款人民币25000元;

    三、停止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21号运动员韩燕鸣,9号运动员吴伟安,22号运动员赵燕明中超联赛3场,并对以上三人各罚款人民币15000元;

    四、对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给予通报批评。

    联赛进入最后阶段,比赛日趋紧张、激烈,望各俱乐部高度重视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

    二00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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