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郝某在高速路倒车,将自己的妻子李某撞倒,致其颅脑严重损伤死亡。日前,郝某被福山区人民法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附带民事赔偿其岳父30余万元。
31岁的郝某是辽宁人,与妻子李某在青岛市城阳区从事水产运输生意。今年1月17日23时左右,郝某驾驶货车由青岛出发到烟台送水产,当行至204国道福山路段时,跟他跑车的妻子李某看见 路面有些散落的青菜,便要下去捡,郝某不同意。李某就撒谎说要上厕所方便,郝某遂停车,李某下了车。此时,郝某发现车停在行车道上,便想挂前进挡靠非机动车道停车,结果鬼使神差地挂上了倒挡。由于天黑,郝某没发现妻子,把正在车边捡菜的妻子撞倒了,郝某停下车后才发现妻子倒在自己的车下。该案由福山警方立案,移送福山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案起诉。(记者 董方义 通讯员 晓沐 模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