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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安“十大模范”评选 登陆新闻网可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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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03 05:47:10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9月3日讯   昨天下午,首届青岛公安“十大爱民集体”和“十大爱民模范”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在汇园宾馆召开。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是以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推荐、评选为基础,旨在为公安机关树立一批亲民爱民的模范,以此促进各级公安机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牢记宗旨、忠于职守、亲民爱民。

    推荐及评选的对象为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公安、边防、消防基层(窗口)单位,及其民警、武警官兵。并且,在本次活动的评选中,青岛新闻网也将在首页开辟专门活动专栏,进行市民推荐和评选。

     评选对象:为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公安民警等

     据记者了解,本次评选活动是由青岛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广电局、青岛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主办,并专门成立了由五机构有关领导组成的指导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将采取公安基层单位上报、群众提名、社会投票、专家评审、指导委员会审定的办法进行。

    而本次的评选条件分别是:“十大爱民集体”的推荐、评选条件是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认真贯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规范执法、热情服务成为本单位全体民警的共识和行动,警民关系融洽,单位成绩突出,赢得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十大爱民模范”的推荐、评选条件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爱岗敬业,亲民爱民,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体谅人民群众的困难,

积极主动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事迹感人,赢得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做出突出贡献。

    评选分四个阶段 今起可上网推荐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其中从即日起至9月7日16:00为群众推荐和公安内部推荐阶段。期间,组委会在《青岛早报》刊登推荐票,并在青岛新闻网开设推荐网页,市民可以将推荐票邮寄到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公安局政治部(报纸投票以寄出日戳为准),也可以登录青岛新闻网(),在活动专栏中进行推荐。同时,公安机关进行内部推荐,选定20个公安“十大爱民集体”候选单位和20个“十大爱民模范”候选人。

    随后,从9月上旬开始至10月下旬,在《青岛早报》和青岛新闻网开辟专栏,每周定期宣传3个候选单位和3名候选个人。评选和考察阶段,10月下旬在《青岛早报》和青岛新闻网刊发选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评选。评审委员会在参考群众投票的基础上,对候选单位(人)进行实地考察,经指导委员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10个青岛公安“十大爱民集体”和10名青岛公安“十大爱民模范”。未入选的提名集体和民警,给予“提名奖”。

    最后,在11月中旬,在青岛电视台演播大厅举办评选结果揭晓暨颁奖活动,邀请有关领导、群众代表为获得青岛公安“十大爱民集体”和青岛公安“十大爱民模范”进行颁奖表彰。( 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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