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2日讯 近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下达2009年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青岛市20个项目(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5个生态示范建设项目)获得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30万元,比去年增加800万元,实现了青岛市争取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突破。 为有效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实行了“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以激励和促进地方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高农村生态示范成果。
据悉,下一步我市环保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青岛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