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8月31日电题:如何看待“高分退档”事件?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张晓晶
在今年山东的高校录取工作中,第一次有高分考生因“综合素质评价低”而被退档,同时也有刚上投档线的考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高”被录取。
“高分退档”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人认为,这样做是高招制度改革的探索;但更多的人担心,这样做人为的因素太大,容易被少数人操控。
何谓“综合素质评价”?
临沂师范学院是山东一所省属院校,作为今年两所试点院校之一,在刚刚结束的高考招生中,报考该校中文系的考生中有12人因为“综合素质评价低”而又不服从志愿调剂被退档,同时也有刚上投档线的考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高”被录取。
这12名考生的遭遇把“综合素质评价”这个字眼重新推进了人们的视野。其实,早在2007年,山东省就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过程,当年山东把“综合素质评价低”列为高考录取29条退档理由之一,但由于缺乏具体操作标准,这项政策一直停留在政策层面。
今年,山东选择临沂师范学院、山东政法学院两所本科高校的4个专业开展试点。省招考部门按照1∶1.2的比例投档,在此比例范围内,试点高校专家录取组通过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内容,提出录取建议。
临沂师范学院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谢亚非介绍说,以前招生部门也按1∶1.2比例投档,但学校都是按高考成绩取前100名,任何学校都不敢越过排名靠前的考生而录取后面的,这个120%的取档自主权对学校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今年按照新的试点政策,学校制定了新的评价标准,除了高考成绩外,学校还参照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修读素质教育模块的成绩、以及班主任或学校对考生作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
在录取过程中,教授专家组通过比对发现,有的学生高考总成绩比较高,单纯按高考成绩排,在前20名;但是按照综合素质成绩排,在100名之后。根据新的试点政策,学校将这部分考生作志愿调剂处理,其中有12名考生因不服从志愿调剂而被退档。
谢亚非说,为了保证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杜绝人为因素存在,专家组成员只有建议权,最终录取与否还要经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录取依据设定有学校主观性,但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个人的主观因素都无法渗入。因为这个录取体系仍然是数字化的,是几种成绩加在一起形成一个最终录取成绩,是定量而非定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