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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用高额利息当诱饵 大忽悠吸金达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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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01 09:41:49 半岛都市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 手机看新闻

    凭着家中的两套房产,和即将开发的“大项目”,今年48岁的服装店女老板徐某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以高息做诱饵,非法吸收资金达3000多万元 ,而受骗的四五十人中,直到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许多受害者才知道被骗。8月3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因涉嫌经济诈骗,欠下巨债的徐某已于8月27日被批准逮捕。

    受害人一

    被借走80万,女老板失踪

    “和她接触过的人,都知道她很大方!”8月30日下午,受害人之一于女士告诉记者,徐某和她是初中同学,毕业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联系。2000年,她去逛街时,无意中走进了徐某位于龙山地下商城的百老汇服装店,随着以后的接触,她知道徐某虽然已经离婚,但服装生意做得很不错,而且在青岛市区还有两个分店,之后再见面时,徐某还经常送些新款衣服给她,她介绍其他朋友去店里买衣服时,徐某也把折扣打得很低。

    2003年的一天,徐某找到于女士,称服装店需要补充货源,钱都被前夫骗走了,想借点钱,于女士考虑到老同学第一次开口,就拿出15万元借给了徐某。后来徐某还钱时,不但还了全部借款,而且还按照每月3%的月息,多给了于女士一部分钱。之后,徐某陆续找于女士借过几次钱,每次数额都在二三十万元左右,一般在冬天需要进皮衣等贵重服装时借钱,夏天就会还钱,而且每次都如数付利息。于女士觉得徐某很讲信用,从没有怀疑过她。

    据于女士讲,2005年下半年,好久不见的徐某以在黄岛投资房地产为由又找于女士借钱,并且悄悄告诉于女士:“我只跟你自己说,别告诉别人!”说着徐某还拿出一大堆土地批文和小区规划图等手续,而且还称这是个投资的好机会,并叮嘱于女士不要告诉别人,因为返还的利息实在太高,免得都找她投资,她不好拒绝。经不起徐某的一番忽悠,到2008年年底徐某共向于女士借了80万元钱。到了约定的归还日期,于女士却不见徐某来还钱,每次给徐某打电话,她不是称在北京出差,就是称陪着领导在广州旅游,一直拖到徐某案发,她都没见过徐某。过后于女士才知道,徐某向其他人借钱时也都说“只告诉了你自己,千万别声张”,她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熟悉她的人之间发现后,她的骗人内幕就要露馅了。

    受害人二

    自己被骗还连累亲戚朋友

    “我不但押上了自己的两套房子,还连累了亲戚朋友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能达到尽快吸收资金的目的,徐某从最初的月息2%,逐渐增长到3% 、6%,而且在骗取一笔20万元的现金时,她甚至还夸下了一个月后付12万元利息的海口。凭着高额的利息,一些被她蒙骗的人也越来越多,不仅自己掏钱,甚至还拉亲朋好友一起入伙。至今还住在徐某位于东海路一套房子中的王女士就是其中一位受害者。

    2007年,徐某以2%的月息,将王女士抵押两处房屋贷来的200万元现金借来。担心上当受骗,王女士让徐某拿出她东海西路这套房子的购房合同作为抵押,而徐某干脆让王女士住到了这套房子里面。但过后不久,徐某又从她手里拿走了购房合同、购房公证书等手续原件,用了10多天。直到案发后王女士才知道,徐某又拿着这些手续,以同样的手段骗取了600多万元的资金,而在这个过程中,被徐某忽悠晕的王女士在把自己的房屋抵押贷款后,又让自己的亲戚和朋友拿出70多万元,全部给了徐某。而直到其他受害人发现上当,将徐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前来查封房产时,王女士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尤其是最近两年时间,徐某凭借分别位于东海西路21号和东海东路73号两处房子的手续,以高额利息骗取各种民间资金。截至目前,已经发现的受害者达四五十名,被骗金额已经超过3000万元。这些受害者中,有的被骗金额高达500多万元,少的也有几千元。

    受害人三

    一名下线为她拉来1500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09年3 月份,一名给徐某拉来1500多万元存款的女子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已经发展为徐某下线的刘某 ,利用各种关系先后从26名受害者手中骗走了200多万元。不仅如此,已经执迷不悟的刘某还让儿子卖掉了房子,甚至让未过门的儿媳妇拿出90多万元给了徐某。

    据和刘某非常熟悉的陈先生讲,他和刘某是多年的好朋友。早在案发前,陈先生就已经感觉到这是徐某设下的圈套,但当时刘某已经为徐某拉来了1500多万元存款,其中也包括陈先生本人的154万元。

    陈先生告诉记者,徐某到了后来就是拆了东墙补西墙 ,撒谎已经成了习惯。有一次,徐某明明在刘某家里,接电话时却称她在国外看女儿,一个月后回去。2008年年底,陈先生和刘某感觉不妙,因为徐某很长时间没跟他们见面了,就准备去找她。拨通电话后,徐某称在北京,陈先生和刘某立刻买了机票赶往北京,就在他们刚刚登机后徐某却发来短信:“别来北京了,我马上就去淄博!”

    陈先生也曾想过报案,但他担心徐某被抓后,这些钱可能更难要回,所以一直没有去报警。但有其他受害人因急需用钱却迟迟要不回来,就选择了报警,而作为同这些受害人接触的刘某最先被公安机关带走。几天后,无路可走的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最新进展

    两名涉案人员已被批捕

    记者采访还了解到,受害者中竟然也有徐某的亲戚,而且她的亲戚也去找他们的亲戚朋友借钱给徐某,受害者中甚至还有下岗职工,小商小贩。而且直到现在,还有一些受害人被蒙在鼓里,根本不知道徐某已经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多名受害人告诉记者,徐某案发后,他们曾多次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映过情况,2008年8月23日,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接待了部分受害人,并表示将尽快查清此案。

    2009年8月31日下午,记者从青岛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这起诈骗的主要嫌疑人徐某和另外一名同案犯刘某目前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继先被抓获的刘某被批准逮捕后,徐某也于8月27日正式被批准逮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新闻链接

    女老板一套房产被申请查封12次

    案发后,受害人到市公安局经侦部门配合调查时,才知道徐某离婚后,有个女儿在英国读书,办案人员先后搜出徐某和她女儿的存折共80多个,但存折上几乎都没有钱。而2008年,有10多名受害人因为到期不见徐某还款付利息,就拿着借条到法院去起诉,同时申请查封徐某的房产。截至目前,徐某位于东海西路的这处房屋,已经被申请查封了12次。而这些打赢官司的受害人,截止到目前,也没有人要回一分钱。

    ■律师提醒

    民间借贷行为一定做好担保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认为,如果真如犯罪嫌疑人徐某手中确实有这个所谓的房地产项目,而且在借款时还打下欠条,甚至还支付了前期的利息和部分借款,她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应构成非法集资罪,如果徐某剩余本金及利息主观上没有还款意愿,而是想占为己有,甚至这个项目根本就不存在,或者不属于她,那么她应该属于诈骗罪。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民间借贷行为约定利息,不允许超过国家规定银行利息的四倍,否则超出四倍以上部分,国家法律不予保护,而且还是国家禁止的一种行为。在一个经济活动中,人们一定要特别注意用法律意识保护自己,如果确实有闲钱投资,一定让借款人提供抵押物、质押物,或者提供有实力的担保人做担保,而且最好通过有实力的金融借贷公司进行金融放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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