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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烟被拘 保护公众利益需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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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8-31 14:42:09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 手机看新闻

    【海奥视点】

    56岁的湖北男子赵某某,29日在重庆朝天门金海洋批发市场4楼楼梯口抽烟,被处5天拘留,成为重庆市公共场所吸烟被拘第一人。

    事情发生后,不少网民质疑重庆市消防总队的处罚过重,认为该处罚难免有矫枉过正之嫌。对此,消防部门的解释是,该男子作为商场业主,明知道抽烟会造成严重的火灾隐患,仍然我行我素。而且,该商场曾经在1995年发生过火灾,当时赵某某也是受灾户之一,虽受到过血的教训却仍然安全意识淡漠,受此处罚理所应当。

    “因为抽支烟拘五天”这一处罚看似量刑过重,但却是对那些置公众利益于不顾的人发出的警告。现实中,损害公众

与别人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较普遍的公众场合吸烟、随地扔垃圾、闯红灯等,这些看似细小的行为实际上反映整个社会的文明道德水准。

    以吸烟为例。我国是烟草大国。吸烟人口总数在世界上排名第一。虽然近来我国大力提倡公共场所禁烟,但是蛮不在乎的国民大有人在,他们在抽烟的时候,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正在给身边人的健康造成着伤害。

    在日本等发达国家,同样不乏吸烟的人群。但是在办公室、候车厅等公众场合,几乎看不到吸烟的人,日本国民的公共利益意识相比我们要强很多。

    从这个角度看,处罚赵某某如能让更多的人心中有公众利益意识这根弦,也算是以儆效尤。(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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