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程同志简介 杨伟程,男,1946年生,山东莱州人,大专文化,1965年参加工作,一级律师。现任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青岛市劳模协会会长等职,是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荣记个人一等功两次,被授予“全国十佳律师”、“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记全国劳模、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 这是一幅排解人际纷忧、增进社会和谐的精彩画卷; 这是一曲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优美赞歌; 她曾摘取了我国律师业多项最高荣誉桂冠,如今已是国际律师事务所联盟(ADVOC)和国内律师“八方联盟”的重要成员,正在强强联合、打造著名律师品牌的道路上迅跑。 回眸琴岛所28年的沧桑岁月,不能不令人联想起所主任、全国劳动模范杨伟程的感人事迹。 (一)弃官从律 1980年8月,改革的春风刚刚吹拂到齐鲁大地,琴岛律师事务所诞生了。1985年,时任青岛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的杨伟程受局领导的委派,离开舒适的机关工作环境,挑起了琴岛所主任这付重担。从此,他与律师职业结缘,为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他心里始终涌动着一股永不枯竭的开拓进取的潮水。他提出了“政治建所,服务大局,心系百姓,诚信服务”的施政纲领,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治所方针,他把培养一支“公正、廉洁、博学、进取”的律师队伍和建设一个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律师事务所,作为自己为之奋斗的目标。 当时,作为国资所的主任,杨伟程既是律师,又有国家干部身份,后来被提升为市司法局副局长兼琴岛所主任。2000年律师所改制前夕,市领导找他谈话,“老杨,根据律师业新的管理体制要求,你要么到局机关当副局长,要么在所当律师,二者只能选一。”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杨伟程以对党、对人民的赤诚之心,对律师业的执着追求,义无返顾地辞去了令人向往的市司法局副局长的领导职务,弃官为民,“下海”从律,甘当一名“社会法律工作者”。 (二)琴岛辉煌 作为“当家人”,杨伟程的心中早就有一幅琴岛所发展的宏伟蓝图和一套政治建所、创新发展的谋略。所改制后,部分律师产生了重经济利益、轻视社会效益的倾向。对此,他持续在本所进行律师使命和职责教育,增强大家对律师职业公益性的认识,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他兼任所党支部书记,要求党员人人争当群众“政治上的主心骨、业务上的顶梁柱、公益事业的热心人”, 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多年来,琴岛律师一直保持着“诚信、进取、博学、廉洁”的良好社会职业形象。青岛市的许多大型项目,从海湾大桥、大炼油项目论证,到机场扩建、船厂拆迁,从奥帆赛筹备到出国招商引资,到处都有琴岛律师服务的足迹。 市场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为把琴岛所办成全国一流的律师所,杨伟程重视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坚持靠人才兴所。先后吸纳大批具有博士、硕士、双学士和海外学位的律师加盟,同时对具有丰富经验的本科学历律师一视同仁,特别注重聚集一批复合型律师人才。目前,所里有20多名律师兼有医师、工程师、会计师、评估师、专利代理人等职业资格,他们以知识复合的优势打造着独具特色的专业服务品牌。为了不断提高所的执业能力,杨伟程还多渠道地多层次地安排13名律师先后到美国、新西兰、英国、瑞士等国家和香港进行培训。我国加入WTO以及实施CEPA安排后,他主导琴岛所与香港简家聪律师行建立了紧密型合作关系,并直接聘请该香港著名律师担任本所的香港法律顾问,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办案,使所的外向业务迅猛发展。 杨伟程是一位不知疲倦地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的卫士,是一位富有不断改革创新精神的开拓者。他任所主任以来,所的管理体制先后成功实现了由行政编向事业编、再到合作制的平稳过渡,曾被树为全国国资所改革的“一面旗帜”,目前向合伙制的改革正在进行中;在律师业务上,先后实现了从民事刑事到重大经济案件,从诉讼到非诉讼,从很少涉外到大幅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比重等多次飞跃,业务规模持续上台阶,服务层次不断提升,经济社会效益越来越好。 饱经凌霜寒彻骨,换来梅花扑鼻香。在杨伟程的领导下,琴岛所以促进本地“三个文明”建设的显赫业绩先后获得中央、省、市各级授予的主要荣誉30多项,其中包括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律服务文明示范窗口、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首批(司法)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等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琴岛”法律服务注册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面对已取得的成就,杨伟程率领全体琴岛律师提出并坚持做:“超越已有,再创辉煌”! 个人的业绩,琴岛所的辉煌,把杨伟程推到了律师行业的前列。 现在,他担任着全国律协副会长、党组成员,山东省律协会长、党委副书记,青岛市律协党委副书记等职务。杨伟程把多项兼职当本职,调查研究,运筹帷幄,常年奔波于北京、济南、青岛之间,对本地乃至中国律师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领导作用,2006年荣获“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被媒体誉为“中国律师行业的领军人物之一”。 (三)人民代表 忠于法律,仗义执言,是律师参政议政的天然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业绩的积累,杨伟程的公信力逐步超越了他所从事的律师行业。2003年当选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成为全国进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八名律师之一。2008年1月,他又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他把参加人大会议,当成参政议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殿堂,甘当人民忠实的代言人。 每年参会前,学习培训,视察调研,他总是全程参加。他把接待来访,体察社情民意,列入自己的重要日程。 作为执业律师出身的人大代表,他受到了许多涉案民众的极大关注和信赖,来信来访较多。一次,江苏南通一家企业负责人慕名来青岛找他,反映当地法院对—起案件的判决不公。经过了解,杨伟程认为这是在企业改制中比较典型的一起经济案件,便在当年的人大会上向最高人民法院作了反映,该案成为当年会议期间最高法院决定复审的5个案件之一,引起了最高法院院长的重视。 杨伟程深知,人大代表参政,不能局限于本地区、本行业的利益,更要着眼全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六年来,先后就宪法、物权法、国家反分裂法等重要法律的立法和修订,就举国上下最关注的反腐败、建设廉洁政府、法治政府问题,就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民生问题,先后提出议案和建议57件,绝大多数被采纳,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真回应。他应邀列席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第29 次会议,参加了对30余个法案的审议,发表了许多有重要价值的意见,先后被7期《会议简报》登载,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北京申奥成功,神州大地一片欢腾。他在十届全国人大期间,连续四年就如何办好奥运会领衔提出“勤俭办奥运”、“办安全奥运”、“法治奥运”和“加强奥运法制宣传”等四个提案,得到了北京奥组委高层的积极回应,被新闻媒体誉为“心系奥运的人大代表”。 200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深圳召开人大代表培训会议,杨伟程应邀参加并作了“正确处理四个关系,模范履行代表职责”的典型经验介绍,受到一致好评。今年“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同志参加山东代表团的审议,他在听取代表发言、作重要讲话后,与代表们一一握手,杨伟程握着胡锦涛同志的手说:“我是律师代表,我们律师决心为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努力工作!”向总书记表达了全国全省律师的心声。(堵继学) 杨伟程格言:学无厌老。 |
上一篇:苏学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