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琼 据《京华时报》报道,8月25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报告中表示,中国将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8月22日,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指出,在目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后,我国的福利政策的补课任务非常重,未来3年将是我国福利制度的制度突变期,要建立起与中等发展水平较为适应的福利体系建设,加总起来大体上应该新增1万亿元。 两则新闻中对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领域改革的强调,显示出了政府在财富分配改革上的强烈动向。从根本上说,无论是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还是弥补民生欠账,加快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福利体系问题,其实都源自一个出发点,那就是保障和增进人民的幸福——这不仅是一个财富分配问题,更事关一个国家发展的价值指向和根本目标问题。 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加快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并非是今天才提出的改革内容和政策目标。它一再被提及,被强调,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的收入分配格局和社会福利建设还确有不合理和不完善之处。在目前的经济发展现实中,收入分配的不合理,不仅体现为资本和劳动者收益的失衡,也包括政府收入与居民收入增速间的巨大差距。以2008年为例,来自国家统计局 经过三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中国财富分配的语境俨然已变,相应的财富分配路径亦应作出改变。经济发展的目的不是要盖无限多的楼房,也不是要建无穷多的工程,最终的目标还是要实现人们幸福的最大化。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的中国经济“蛋糕”已经做大,幸福最大化的目标不再完全与产能、投资乃至GDP联系在一起,而是要在发展的基础上着手分配方式的调整。反过来说,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建立更加完善和社会福利体系,也不是仅仅只是为了在经济下滑期提振消费,确保增长,在社会转型期内安抚社会情绪,缓和社会矛盾的手段,从本质上说,它更是公民个人权利的实现,是为了保障和增进人民幸福的基本保证。 任何一个社会,分配的调整都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经济现实与政治目标的综合结果。人民幸福是国家发展的根本目的,这并非一个个新鲜的理念或提法。在社会财富分配改革上,人民幸福的指向需要更加端正,更加清晰,成为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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