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开发商“好处费”200余万元 重庆市大渡口区原副区长顾绯获刑十四年 本报重庆8月25日电(记者沈义 通讯员牟伦祥)收受开发商“好处费”200余万元的重庆市大渡口区原副区长顾绯(副厅级),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后,今天被该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顾绯拥有工学硕士学位,曾任重庆市规划局建管处联络员、市规划局渝中区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管理处处长、总体规划处处长 法院认为,顾绯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鉴于其案发后如实供述了大部分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还退缴了大部分赃款,即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顾绯对此判决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
上一篇:浙江庆元财政局原局长涉嫌受贿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