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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车不打表:正规出租车摘牌赚黑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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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8-26 10:40:24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本报8月25日讯 公开称自己的车是黑车,乘客要上车必须先交钱,并且不能用计价器计费。24日晚一辆出租车在啤酒城南门附近演了一出“李逵”扮“李鬼”的闹剧,被青岛市交通稽查支队的暗访人员查获。

    “我先声明我开的是黑车,上我的车你得先把钱交上。”昨晚22点左右,车号鲁UT157x的出租车驾驶员朱某正在给上车的乘客“打预防针”。青岛交通稽查支队的两名便服暗访稽查人员见该车没挂车牌和服务资格证牌架,停在啤酒城南大门的西侧路边候客,就坐上了该车,司机得知乘客要去栈桥附近的华能宾馆时,竟然称要60元的车费,并要先交钱,而这段路程实际仅需40元左右。稽查人员要求打表,司机又说:“告诉你了我是黑车不打表,不坐下车。”

    看到驾驶员自称是“黑车”,暗访人员随即按朱某

的要求提前付清了60元车费,在路上暗访人员通过短信要求其他稽查人员提前接应,在到达目的地后暗访人员亮出执法证件与前来接应的执法人员一起将该“黑”车查扣。见此情形,“黑车”司机朱某顿时傻了眼,连忙向交通稽查人员解释自己不是“黑车”,同时从后备箱拿出了车牌子、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经执法人员核实确认证件是真的。

    据朱某介绍,自己是该车的替班驾驶员,刚干出租车时间不长,在运营中认识了几位出租车“朋友”,说这几天啤酒城晚上活好干可以放手宰一把,但是必须得“动脑子”,于是朱某就根据“朋友”的指点,将车牌和营运标志摘掉扮成“黑车”,来到啤酒城准备大捞一把。交通稽查支队将对朱某的宰客行为按照《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规定,处以上限罚款1000元。(记者 孟艳 通讯员 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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