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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要求做好学校甲流防控 出现流感学校可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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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8-25 16:15:10 济南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舜网讯 昨天,山东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就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提出要求,对来自疫区的返校学生和流感样病例要采取医学观察措施。当出现流感样病例聚集或流行时,可采取部分班级医学观察或停课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等要重点开展以形成健康卫生行为为主的健康教育活动。建立晨检和缺课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和识别异常情况,力争“早发现、早预警、早治疗、早控制”。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的有关要求,对来自疫区的返校学生和流感样病例采取医学观察措施。当发现在3天内有明确接触史的2例以上学生和教职工中出现发热、缺课等情况时,要作为暴发预警信息及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当出

现同一班级3天内超过5例或不同班级不同楼层超过20例流感样病例时,要适时采取戴口罩、隔离有症状学生等方式减少传播;当同一学校一周内出现超过30例流感样病例时,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省教育厅表示,当出现流感样病例聚集或流行时,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疫情状况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根据有关技术方案提出学校强化防控措施,必要时要采取部分班级医学观察或停课措施。整所学校采取停课措施时要报请市(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经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据悉,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近期将制定中医药预防甲型H1N1流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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