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原安徽省巢湖市市委书记周光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光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周光全,安徽无为县人,现年60周岁,中共党员,1994年至2004年先后担任安徽巢湖行署专员、巢湖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巢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2007年4月任省十届常委、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2008年1月任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2008年6月因因严重违纪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接受周光全请辞人大代表,并免去周光全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职务。2008年10月10日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同年10月30日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8年,被告人周光全在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光全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周光全能够交代其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退出赃款、赃物,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周光全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扣押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