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检察机关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87处,主要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检察人员廉洁自律、干警执法纪律和作风等九个方面。”近日,河南省漯河市检察院监察处处长李旭东就该院“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向记者透露。 今年5月中旬,漯河市检察院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廉政风险点”是指检察人员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就是通过查、防、控三个环节在检察机关建立以人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 排查的主要内容有:梳理岗位职权,制作业务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 对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如何加装“防护栏”?李旭东介绍了该院的具体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该院完善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招考招聘等工作程序;对程序的执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运行实行收支备案制度,由各部门人员组成的理财小组审查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配车、用车环节监督,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推行廉政提示;对干警作风,强化检务督察,每周进行1次检务督察通报。(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程景恩 吴满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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