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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化学店不需要批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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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8-25 08:32:43 钱江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教育的种种弊端,总根子是教育的异化,即教育被商业化(“教育产业化”是一个比较含蓄的说法),走上了“利益最大化”的歧途。

    “教育部明确中小学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昨天中午12点多,看到这个新闻标题赫然高悬于新浪新闻首页的头条位置,觉得有点奇怪:难道教师批评学生的权力也需要发个文件加以确认?或者全中国的老师都不知道自己有批评学生的责任,需要教育部来提醒?

    再看下去,报道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一位负责人指出:“在我们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的今天,一些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

    那么,教师不敢批评学生的原因是什么呢?基础教育司这位负责人的意思,教师不敢批评学生,似乎是因为现在“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的缘故,好像广大教师把“尊重学生权利”与“批评学生”这两件事对立起来了。难道这真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广大教师的水平都普遍低下到这种程度了?

    教育的种种弊端,总根子是教育的异化,即教育被商业化(“教育产业化”是一个比较含蓄的说法),走上了“利益最大化”的歧途;学生和学校的关系,是顾客和商店的关系:我交学费,你给成绩。学费标准是你定的,再高我也得交

;既然交了高昂的学费,就要物有所值,我的孩子成绩不好,唯学校或教师是问——学校已沦为“学店”。这样的“教育”环境,实际上已经剥夺了教师批评学生的权力——谁见过营业员批评顾客的?

    一边是教师因批评学生而被家长、学生殴打、辱骂,甚至丧命,一边是常常有学生被教师嘲讽、体罚,甚至烟头烫,学生自杀已不是罕见的新闻;每一个个案都有自身的是非曲直,不能一概而论;但是,教师和学生这两个群体在外界看来是对立的现状,跟城管与流动小贩的关系有一比:是错误的管理理念与政策把两个群体变成了猫和老鼠的关系。既是猫和老鼠,怎么还说得上谁批评谁呢?

    一个全局性、系统性的教育生态问题,在教育部官员看来竟然如此简单,发一个文件,出台一个规定就解决问题了,这是令人叹为观止的。联想到前几天黑龙江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父母有“制止早恋”的责任(本报相关评论《“制止”早恋,没法操作》见23日时评版),真是一个比一个雷人。

    以前读过一首儿童诗:“小弟弟我们来游戏/姊姊当老师/你当学生/那么妹妹呢/小妹妹太小了/她什么也不会做/ 我看——让她当校长算了”——最年幼无知的让她当最大的官,作者大概是想制造一种离奇的喜剧效果,现在读起来竟觉得心酸了。作者:戎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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