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日,安徽省巢湖市原市委书记(正厅级)周光全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安徽省安庆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提审周光全时,他连说了“三个不知道”,即不知道帮别人谋取合法利益也构成犯罪、不知道把收的钱退了还构成犯罪、不知道还有“斡旋受贿”的说法。(8月16日 《检察日报》) 有“卖官书记”之称的厅级高官,不知道帮别人谋取合法利益也构成犯罪、不知道把收的钱退了还构成犯罪、不知道还有“斡旋受贿”的说法,一是装糊涂,二是对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出现了认识上的偏差,厅级高官与“法盲”强烈的反差为一些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检察机关指控周光全涉嫌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近500万元,并有折合300多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这不知道,那不晓得,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却又深谙“斡旋受贿”之道,“不知道”让网友们认为是欺骗组织、蒙蔽群众的“马甲”。 有人周光全的“三个不知道”,是因为他位重权大,他说的话没人敢不听,他做的事,哪怕就是错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周光全情不自禁地大哭起来,表示对自己长期不学法、不懂法,加上缺乏有效监督导致没有很好地守法感到非常后悔。他同时也不忘感谢检察机关,声称检察机关办案和在办案中对其说服教育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给其上法制课、进行普法教育的过程。 周光全的这三个“不知道”说明个别领导干部,是不是真该抽时间补一补法律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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