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截屏:临猗县政府公布对王建生的处理结果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与公安副局长的儿子发生冲突不想被追究,只有当众向他儿子磕头?本月中旬开始,被冠以“磕头门”、“下跪门”的帖子开始在网上流传,称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的一名副局长为替儿子泄私愤逼几名青年下跪。 8月11日和13日,临猗县委县政府在当地政府网两次做出回应,确认此事,并决定给予公安局副局长王建生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的处分。 事发:七人打伤公安副局长之子 事情源自一起由游泳所引发的打架事件。据县纪委牵头组成的调查组的调查结果,7月25日下午,王建生之子和两名同学,与张某等7人同在县城猗顿游泳馆游泳。其间,双方因肢体接触、言语不和发生斗殴,王建生之子被对方7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帖子介绍,当晚警方开始传唤7名青年,此时这些年轻人已经知道自己打的是公安局副局长的儿子。次日,在家长劝说下,相继到公安局“自首”。 据介绍,由于涉及公安干警子弟,临猗县公安局要求王建生回避,局长办公会提出两条处理意见:一是先调解处理,二是若调解未果,对殴打王建生之子的7名行为人分别给予5天-7天的行政拘留、并处200元-500元罚款的处罚。 但随后却发生了被发帖者称之为“滑稽荒唐而又骇人听闻的一幕”—— 江湖比武,输者磕头。 受辱:六青年在家长陪同下磕头 就在公安局做出决定后不久,王建生“托人转告3名学生和4名青年的家长,让他们与其子王某进行公开比武,谁赢了他儿子,他便不再追究谁的责任;输者如果能当众给他的儿子连磕三个响头,他也可以免予追究对方责任。”发帖者称王某参加过散打专业训练。 接到公安局副局长口头发出的“挑战书”,无可奈何的家长们被迫同意了对方的要求。“8月5日下午,副局长王建生吩咐手下在局班子成员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安局六楼会议室腾出作为比赛场地,还叫来一名熟悉散打的民警出面担任裁判。下午4时左右,7名大学生、社会青年在父母的陪同下走进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根本无人敢与副局长的儿子出手对打。在场的家长们只得强忍着委屈,流着眼泪让孩子们依次跪在副局长王建生及其子面前磕头求饶。” 据后来的官方调查结果,7名青年中6人在家长的陪同下给王建生及其子下跪。 一名家长告诉记者,磕完头后,他们感到自己的心在滴血,而受了奇耻大辱的孩子们,回家后号啕大哭,至今也没脸出门见人。 反应:临猗民间都觉得很荒唐 事件最先在当地民间传开。当地一名市民向记者介绍说,最近一段时间来,此事已在当地民间传得沸沸扬扬,“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大家都觉得很荒唐”。 民间的议论,引起了临猗县委的注意。虽然此时网上还没有关于此事的消息,但临猗县决定主动在政府网上回应此事,8月11日,政府网发出《临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生停职检查》的消息,确认王建生擅自采取“江湖比武”、输者下跪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县里成立调查组开始调查,对王建生立即停职检查。 处理:跋扈副局长最终被撤职 临猗县做出回应的第二天,随着《山西临猗惊爆“磕头门”事件》的帖子先后被转载到天涯、百度贴吧等论坛,此事被网民冠以“磕头门”、“下跪门”的称呼流传于网络,并引起网民热议。 显然,临猗县委对王建生“停职检查”的处理并未让部分网民感到满意。“停职检查即所谓的严肃处理?这么恶劣,影响党的形象的行为来个不痛不痒的停职检查”,一名网民在百度贴吧跟帖评论。 临猗县委县政府13日再度做出反应。当天,《给予王建生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的处分》出现在临猗政府网。 决定称,2009年8月13日晚8时,临猗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了县纪委对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认为王建生“采取与其身份不相称的比武下跪办法解决”,违背了党的宗旨,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决定表示,县委常委会批准了县纪委常委会议做出的处理决定:给予王建生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批准了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做出的处理决定:给予王建生撤销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处分。(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 声音 莫让权力成为让人下跪的“神位” 近两年,被曝光的民众向当权者下跪的新闻已有好多起了,但似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的副局长王建生这等恶劣的还不多见——他竟以比武的名义,让7名与他儿子有“过节”的青年向他及儿子下跪。 堂堂一公安局副局长,要说不懂法,那是瞎话。迫人下跪,绝对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相信作为公安局副局长的王建生心里很清楚。那他为何还明知故犯呢?实乃张狂的权力所致!在他看来,其地盘上竟有“野小子”敢伤害“衙内”,岂不自找麻烦?于是便耍起威风、摆起谱来。 下跪作为一种陋习,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可让人想不通的是,现在都已21世纪了,还有如王建生这样的“官老爷”做派者,醉心于让民众给自己下跪,最终落得个撤职下场,也是咎由自取。 权力是个好东西,但权力一旦脱离了自我约束与公众监督,极易给他人及自己招祸。迫人下跪的“恶仆”们也许忘了这样一个道理——任何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是私家财产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谁让权力过度张扬,谁就要为此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不知此时赋闲在家的王建生是否明白了这一道理? 我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绝不允许人高于法、权大于法。迫人下跪的做法,不仅情节恶劣,而且社会影响很坏。每一名手握重权的公仆当谨慎做人、小心行事,别在冲动中让权力成为让人下跪的“神位”,那不仅羞辱了自己,说不定还会毁了自己的前途! (据《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