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讯 因存在缺少疏散楼梯等火灾隐患,胶州市的金歌量贩KTV被胶州消防大队临时查封,并在一楼大厅的电闸上贴了封条。但该单位非但不整改隐患,反而擅自撕掉封条继续营业。为此,KTV的负责人田某某被处以行政处罚10日的处罚。这是自8月10日青岛市开展“全警全力、平安全运”围剿火灾隐患三号行动以来办结的首个消防行政拘留案件。 据了解,7月4日,胶州市的金歌量贩KTV因存在缺少疏散楼梯等严重火灾隐患被胶州市消防大队临时查封。7月20日,该单位负责人田某某擅自将消防大队临时查封的封条撕掉继续营业,胶州大队发现该问题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及相关法规,责令该单位停产停业,对该单位负责人田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于当天体检完毕后按照法律程序移送到公安拘留所,执行期限自2009年8月14日至8月24日止。(通讯员 丁敏 李琪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