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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政府采购要有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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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8-18 11:44:20 舜网-济南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为了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实施了律师见证制。与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同,委托指派律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谈判等方面提供专项律师见证服务。

    律师见证的服务内容和范围是:帮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在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行为中对采购合同、供应商资信资格、采购物品性能规格、货物验收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等进行审查并对

相关事实及行为进行依法见证;对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合法性、公正性进行见证,预防日后纠纷的发生;在招投标行为中审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公正性;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文件资料等进行依法见证、对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更正公告及内容等进行依法见证;协助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等过程的中心谈判并回答供应商、采购人对中心采购、招投标等行为的各方质疑;协助中心处理非诉讼纠纷,将损失减至最低;随时为中心提供法律咨询,为审判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参考,必要时就具体事项出具翔实的法律意见书;对中心的其他合法性事件及行为进行依法见证。

    见证律师应当对中心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见证律师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上述见证服务内容予以见证其合法性、真实性,保证提供的见证行为合法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律师凭借丰富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保证为中心提供周到、细致、专业、及时的法律服务;律师保证见证文书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如因律师见证错误认定的事实、行为给中心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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