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处原处长陶建国因贪污受贿受审。据悉,陶在当职期间,接受开发商贿赂29套房产,陶将这28套房产悉数出租。陶建国曾因“精通业务”被重点培养,数年间连升三级。(8月14日东方网) 又一个被“重点培养”的年轻领导干部在“连升三级”的美好前途中轰然倒台,令人感慨和叹惋。那么,这个年轻领导是怎么倒台的呢?两个字“腐败”。纵观“炒房”处长陶建国的腐败,他 其一,收受住房和商铺。虽然此前浦东“炒房区长”康慧军受贿房地产14处,“领衔”炒房“冠军”,但是,“炒房”处长陶建国以受贿住房和商铺29处“打破”了“炒房区长”康慧军的“腐败记录”,一跃成为“炒房”贪官的“新冠”,令人瞠目。而且,其所收受的住房价值高达1379万余元,占其受贿总额的绝大部分的现象值得深思。 其二,出租房产稳赚租金。“炒房”处长陶建国所收受的29套房产中,除了一套联体别墅由陶建国自住外,另26套商铺和2套住宅,悉数出租,每个月收收租金也赚得盆满钵满,以至于这些年房租共收了多少钱,就连陶建国自己也说不清。 其三,直接收钱受贿。“炒房”处长陶建国除了接受房地产贿赂和出租受贿住房商铺,还收受开发商洪某等人的贿赂106万元。“炒房”处长陶建国受贿总额高达1500万,而其收受的现金办占所受贿总额的15%强,透露出这个贪官为逃避反腐败所作出的细心而周密的考虑与谋划:少收受现金贿赂,掩盖腐败。笔者认为,这一现象值得注意。 通观“炒房”处长陶建国的腐败案来看,贪官搞腐败的手段越来越狡猾,越来越隐蔽,但是,有道是“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猎人的眼睛”,无论是“炒房区长”,还是“炒房”处长,都被一一查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请官员谨记这句经历过数千的磨练而永不退色的古训,始终做到“手莫伸”。(王捷) |
上一篇:“不贪不可能”为啥成了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