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服务质量由谁评判?怎样评判?这是机关作风建设中一直探索的课题。前不久,湖北黄冈市把在市直机关开展的“十佳三差”评选活动,直接交由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公开评议投票评选,社会反响良好。 达标评比是机关建设中一项常规性的工作。长期以来,由于这项工作缺乏创新,致使一些达标评比流于形式,甚至走了 样。有的是上级评下级,机关评机关,少数人说了算;有的只评好,不评差,即使评了差,也不敢公开, 而类似“十佳三差”这样的评选活动为什么得到群众认可?主要原因有两条:一是让群众参与当“裁判员”,突破了达标评比中的习惯做法,采用下评上、民评官、群众评机关的办法,将机关的服务质量好坏直接交由群众评判。二是评“优”也评“差”,下真功、动真格,评先进,也评后进,并将评比结果向社会公布,较好解决了怎样评判的问题。特别是公开评“差”这一硬招,震动很大。 评比的目的是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那么,这个鞭策点该在什么地方,就需要找准位置。既评“优”,又评“差”,尤其是公开评“差”,才算真正抓住“牛鼻子”。在黄冈,不少干部感受到了工作压力,积极改进工作,努力形成“放手中的权,让部门的利,尽服务的责,做发展的事”的机关风气。一位机关干部深有感触地说:“评上先进的单位如履薄冰,评为‘差’的单位如坐针毡。” 机关评优工作不仅仅是争先进,保先进,绝不能当后进的问题,同时也反映了机关单位该以什么样的作风和能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检验。公开评“差”,让“家丑外扬”,是一种硬措施,但只是手段,促进机关改进作风、改进工作,让群众满意才是目的。上级和下级,自身和群众,各方面共同努力,探索新思路、新办法。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工作的整体推进,另一方面让人民公仆明白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压力,同时也容易让群众信服。 群众是机关服务的对象,又是机关工作的裁判,能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机关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评优工作只有真正让群众参与其中,切实拥有发言权、投票权,给机关工作“打分”,才能真正获得认可。这样,不仅回应了群众的政治热情,同时也能获取来自基层一线的新点子。 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期待更多类似在制度创新和群众路线的基础上进行的有益、有效探索,真正做到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知情;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检查;请群众评价,让群众满意。(吴国茂 原题:老百姓欢迎这样的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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